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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nynchkxjsj/2024-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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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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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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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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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志文代表:
你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建鸠妈村委会鸠妈村、沙倮村、观音山村、倮沙村4个自然村太阳能路灯的建议》的第12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道路亮化在改善提升农村地区的人居生活环境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安装路灯在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便利、减少安全隐患的同时也能间接加快当地脱贫致富的步伐。2024年元阳县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项目已批复下达资金120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危险路段挡墙建设、路面硬化、危险路段护栏建设等,下一步我们将与乡镇人民政府对接,将道路亮化工程纳入到2025年元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中。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李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