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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zfhcxjsj/2024-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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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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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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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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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第十六届人大 第四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秀清代表:
您在元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牛角寨镇元绿二级公路连接线小岭岗村路口至牛角寨桥头人行道》的第12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元绿二级公路连接线小岭岗村路口至牛角寨桥头段是小岭岗村村民到牛角寨镇集镇所在地的必经之路,道路长期存在人车混行的情况,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认真研究办理,一是将加强与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等部门对接,按照相关条例规定,综合退让红线及道路红线,积极谋划争取政策支持;二是结合哈尼梯田旅游环线规划,将牛角寨段纳入徒步旅游段,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三是对照各类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紧盯项目实施申报导向,积极争取项目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9日
联系人:李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