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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rmzfbgs/2024-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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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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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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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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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答复的函
崔尹代表:
你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的第5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截至2023年年底,元阳县已建好充电桩共计66枪(其中交流32枪,直流34枪),总功率2664千瓦(其中交流总功率224千瓦,直流总功率2440千瓦),共计投资金额900.32万元。
2024年5月30日,县人民政府领导在县政府小会议室主持召开元阳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决定: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与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方一同排查梳理出需建设点位及规模容量;根据元阳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引进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由该公司通过合法合规手续负责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评审通过,第一批元阳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备案。2024年7月在新街镇全福庄村委会十二庄园,已建公共充电桩4枪,共28千瓦,完成投资约1.2万元。下一步计划在元阳县财富中心停车场、县政府停车场、多依树等景区景点及旅游环线沿线周边,以及全县14个乡镇政府,新建直流充电枪50枪,充电容量4000千瓦;交流充电枪30枪,充电容量210千瓦,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项目正在做积极组建当中。
感谢您对我县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1日
联系人:普文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