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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rmzfbgs/2024-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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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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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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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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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龙靖媛代表:
你在元阳县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安装老旧小区摩托车充电桩的建议》第12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连续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措施,推动新能源电动车、汽车的研发和使用,电动车随处可见,是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主要代步工具。同时,新能源电动车也崭露头角,居民对充电桩需求增加,现在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充电方便,住建部门通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已在适宜安装的公安小区、国土小区、滨河名居小区、学府苑小区、交通局住宿楼小区、共享小区22口、元宝二期小区、元宝佳园小区、金康家园小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建馨家园小区等小区安装了自行车充电桩,同时在公安小区、国土小区、佳家园小区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下一步计划在城区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小区等地方建设约300个电瓶车智能充电口并合适位置建设电瓶车棚。依法依规改建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进一步解决了摩托车充电困难问题。
感谢你对我县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谢雅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