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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wsjkj/2024-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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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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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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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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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对政协元阳县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2号提案的答复
朱国粉委员:
你在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南沙镇卫生院搬迁至原妇幼保健院的建议》社会建设类第0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将元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2600平方米)移交给南沙镇卫生院使用。按省级甲等卫生院科室设置标准要求,在残疾人托养中心一楼设置康复科,二楼设置医科,三楼设置相关职能科室,五楼设置病案室、档案室。目前正在装修改造,年内即可投入使用。
感谢你对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9日
联系人: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