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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rlzyhshbzj/2024-00006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8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元阳县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王万海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元阳县十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外出务工补贴工作推进力度的建议》第11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县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者上报申请一般户外出务工劳动力补贴政策,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问题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外出务工劳动力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生活与工作的稳定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的成效与群众的幸福感。为此,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于2023年7月2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为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然而,根据通知规定,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对象仅限于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包括监测对象)。规定虽然精准地瞄准了脱贫人口的需求,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非脱贫劳动力的实际情况。在多次会议中,我局已多次提出建议,认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补贴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以覆盖更广泛的劳动力群体,从而更全面地推动乡村振兴。

同时,补贴资金的支出用途必须专一,不允许超范围补助。因此,在提出调整建议时,我们将充分考虑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确保每一分钱都能规范使用。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争取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以期提高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覆盖面,让更多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受益。

二、关于“建议县乡村振兴局尽快落实剩余补贴资金,不要再出现今年材料明年返工情况,减小群众意见、减轻乡镇工作人员压力”问题

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补贴资金的及时发放是保障政策落地的关键环节。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由于种种原因,在补贴资金的发放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也给乡镇工作人员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为了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已经采取了积极措施。加强了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到了更多的财政支持。根据《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元阳县2024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我县已获得了共计468.2万元的补贴资金,这将有力保障补贴资金的及时发放。

感谢你们对我县人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方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