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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rmzfbgs/2024-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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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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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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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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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对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第三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王自成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元阳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土地调规的建议》的第11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加快推进元阳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用地报批手续,争取早日完成报批工作的建议我局已收悉。该项目用地报件原于2023年6月28日上报州局审核,期间因政策调整不符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58号)规定的单独选址项目分类,州局未接件。元阳县于2024年2月进行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将元阳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用地范围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其成果完成部备案后将该项目纳入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进行报批,当前我局已完成报批组件工作并已上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感谢你们对我县医疗卫生设施审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