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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scjdglj/2024-00015
  • 发布机构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8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元阳县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沈鸿文委员:

你在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梯田红米市场流通监管力度的建议》的第1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结合我单位自身职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2024 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行政执法指南》便签〔2024〕66号文件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各职能科室就梯田红米市场从加工到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红米市场公开透明。截至目前,我局已出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指导153人次,发放《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提醒告诫书》150份,抽检红米产品2批次,对梯田旅游环线、景区景点、酒店、饭店等场所擅自加工生产销售情况开展整治行动4次,未发现假冒侵犯元阳梯田红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二是认真摸排域内红米加工企业经营情况,指导企业规范经营。截至目前,我县共有5家红米加工企业(元阳县田棚乡村旅游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元阳龙泰粮业有限公司、元阳县供销禾尼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元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滇园(食品)优选元阳县分公司)。今年粮食谷物加工企业共收购红谷749.572吨。三是不断加强对小作坊检查指导,通过系统筛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红米加工企业,目前全县只有1家小作坊含红米加工。

感谢你对我县市场监管工作的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曹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