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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nynchkxjsj/2024-00024
  • 发布机构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8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段国文委员:

你在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翻修俄扎乡哈播村委会楚脚村灌溉沟渠的建议》的第11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你的提案,我局派人到现场核实,发现楚脚村灌溉沟渠区域部分永久基本农田种植香蕉等经济作物,疑似非粮化。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30600-2022)8.4.4规定,新建成高标准农田应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第二(八)条规定,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根据以上规定,该片区暂无法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来建设灌溉沟渠,待退出香蕉恢复耕种粮食作物后才能选址立项实施,敬请段国文委员给予理解和支持。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8日

联系人:白正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