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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nynchkxjsj/2024-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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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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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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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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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答复
马福兴、杨学信委员:
你们在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治和禁止在元阳县辖区内饲养大黑蜂的建议》的第13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就提案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会商,由于行业内没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人工养殖大黑蜂,制定县内禁止人工养殖大黑蜂行动方案,缺乏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三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人工养殖大黑蜂的倡议书,对新街镇、嘎娘乡、黄茅岭乡、牛角寨镇、沙拉托乡等乡镇人工养殖大黑蜂情况排查,且向养殖人员宣传人工养殖大黑蜂对其他胡蜂、蜜蜂、褐马蜂等蜂群种类和有益昆虫的攻击性和掠食性;发展人工养殖大黑蜂,容易导致中华蜜蜂和其他本土胡蜂种类绝迹,蜜蜂和昆虫减少,作物授粉不足导致作物产量下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性较大等相关知识。
我们将进一步引导大黑蜂养殖人员转行饲养中华蜜蜂,生产不同类型的蜂蜜,增加养蜂收益;通过养殖中华蜜蜂养殖探索开发农作物、果树授粉有偿服务市场,增加作物授粉率,提高农作物、果树的坐果率、产量和品质,促进农作物种植户和果农的生产收益。在招商引资工作中,重视引进有资质的企业与农户合作养殖中华蜜蜂,培育蜜蜂产业,促进群众养蜂收入。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代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