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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zfhcxjsj/2024-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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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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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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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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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姜斌桐委员:
您在政协元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新建元阳县思源实验学校廉租房及租金下调》的第5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2014年起,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且自2015年后,全州已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指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得不到保障。目前元阳县正推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以政府主导,多主体投资,坚持“谁投资、谁所有”,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等建设,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资金支持的一种保障性住房。建议由县教育体育局或贵校自行寻找投资主体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学校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学校教职员工出租,我局负责申报项目建设计划,适当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租金标准按县级制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感谢您对我县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9日
联系人:高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