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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70534-288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09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由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1号县住建局办公楼405,邮编:662400,电话0873—5642328传真:0873306751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的民生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提高公开效率、促进政务阳光透明,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住建工作实际,讲解住建政策法规、宣传住建工作动态、展示住建工作特色,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大公开深度广度,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全面提升元阳住建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1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业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各股站室及人员,每个业务科室设置1名对口信息兼职上报人员。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强化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站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促进元阳住建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始终围绕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等,充分利用网站、公示栏APP等多种媒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截至20211231日,依托元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住建系统政策、政务信息部门预算等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县住建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全面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审查工作,依照信息公开审查表规范公开流程,做好保密审查和台账抽查工作,全年未发生敏感信息和保密材料上网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报送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主动公开有利于社会群众多层次深入了解我局工作情况,加强政民互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开展网上政务公开,发布工作动态93条。

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及时公开群众监督保障电话:0873-5642328,主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住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2021年,依托和美元阳APP,实行信息公开。关注人数565人,202110月至12向社会公示公开政务信息19。(20211-9月尚未使用和美元阳APP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64.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一下几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短板建设确保公开常态化。贯彻落实好上级政务公开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围绕热点、结合重点切实加强住建领域薄弱环节信息尤其是利企惠民政策类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

二是加强专项公开,确保专业实效。对热点、重点问题,合理分类,通过专栏形式发布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

三是加强业务水平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通过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训,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方法、要求,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