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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64526-048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9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元阳县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期限从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元阳县民政局联系(地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南沙镇元阳县民政局,邮编:662400,电话、传真:0873—564273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法定内容。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低保、孤儿、高龄补贴等各类民政资金发放情况。二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股室、下属单位按要求上报。三是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及保密审查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登记审查,经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民政救助对象资金发放情况、权责清单、行政权力流程图、政策文件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考核,促进工作落实。按照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加强信息建设和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准确、实效,把好政治关、思想关、文字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在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重点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拓宽,深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2023年,下一步,县民政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元阳县民政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202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