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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64531-502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9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期限从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地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人民路滨河名居西侧约260米,邮编:662400,电话、传真:0873—56421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法定内容。结合全县林草工作实际情况,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14条信息。其中包括组织机构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复及政策解读等。通过政务公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县林草局常态化工作。持续做好重大决策公开、重大会议信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涉密不公开,不涉密的信息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公文拟稿、核稿、报批阶段,同步确定公文的公开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县政府办对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对公开栏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完善,优化相关栏目,发布了政策解读和政策问答,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信息集中发布业务培训,及时公开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林草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发布了《信息公开指南》,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公开信息均按要求进行严格审核,没有出现错字、漏字、涉密、涉敏、涉个人隐私情况出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县林草局的政务公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三是对重要政策的解读不够深入,解读质量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2023年,县林草局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类信息发布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三是注重需求导向,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坚持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府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元阳县林业和草原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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