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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65805-895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1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元阳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期限从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县财政局联系(地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常青路7号,邮编:662400,电话、传真:0873—564286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公开的信息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审查,确保信息准确、安全,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2条,主要公开内容涉及全县58个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25个。其中:时政要闻部门动态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策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政策法规1条、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1条、其他会计,法制,社保等信息5条。县级部门预算及草案报告、三公经费公开7条。县级总决算、部门决算公开7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县财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坚持严格发布,严格遵循信息依法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保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三审制度”原则。二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三是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目前,我局尚未开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信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本局各股室发布的政府信息发布均由局办公室校对后分管副局长等主要领导审核后方进行发布,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由局预算股、国库股认真把关,监督检查股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落实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部门主体意识不强,对预决算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因预决算公开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布置,大多数单位认为是财政局的责任,未充分认识到主管部门是公开主体,很多工作需要由财政推着走。部分单位编制公开说明不够灵活,对预决算公开模板生搬硬套,没有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编写预决算公开说明。政府与社会互动性不足,公众关注少,公众监督意识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完善公开信息内容,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元阳县财政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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