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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8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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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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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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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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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元阳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共143条,其中: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104条、元阳融媒12条、元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27条。2023年,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依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主要依托于元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等网络平台、元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公告栏、展板、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公开。同时加强与“和美元阳”元阳融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与传统媒体的作用,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多渠道公开,让广大群众能够通过不同途径了解政务服务工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至今,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做好县政务服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二是落实政务公开整改工作。对照省、州政务公开网上监测通报,及时开展全面深入自查,对网上测评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细化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认真对照问题精准整改,力求做到边整改、边提高。三是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落实省、州、县相关规定,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安全与保障公民个人隐私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认真落实州级主管部门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安排,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业务人员积极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并多次开展工作调度。二是完善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3年未发生因不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局各中心、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政策熟悉程度有待提高,主动学习积极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内容公开力度还不够,公开时效性还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持续加强各中心、科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明确各中心、科室工作责任和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及时准确公开。二是规范管理,提高时效。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性和实效性,加快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整合资源,规范公开。灵活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LED屏及公告栏展板,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主动进行公开。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梳理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