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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rmzfbgs/2025-00014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4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元阳县民政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部署,结合民政局实际,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周到的政府信息服务。

主动公开情况民政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包含机构信息、公告公示、重点领域公开其中

1.重点领域公开:社会救助信息34条、社会事务信息12条,养老服务信息18条,儿童福利信息12条,区划地名信息2

2.公告公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信息6,部门预算决算信息2征求意见结果的反馈信息2条,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1

3.机构信息:“三定”方案信息1条,权责清单信息1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信息1条,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1条。

)依申请公开方面。县民政局依据《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坚持依申请公开“统一受理、分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畅通网络、来信、邮件等申请渠道,明确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分工,确保信息公开申请能及时办理反馈。2024民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民政局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民政事业的进程,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名办公室人员担任联络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年一次上党组会或班子会研究,使民政工作的开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由民政局运维的元阳县民政局公众号正常运行,管理规范,充分发挥自媒体宣传作用,为公众提供更多民生资讯、普及民政保障政策。2024元阳县民政局共更新151推文,关注人数2023底的300人,增长到了2024年底的559人。

监督保障情况。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保密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和数据准确权威、语义明确、语言规范,做到发布及时、更新及时。民政局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规定,对涉及不能公开的内容坚决不进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4年全年未出现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4年,县民政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如救助资金分配,存在发布滞后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工作流程较为繁琐、审核机制层级较多,使得信息发布效率不高。是信息公开渠道利用率不均衡。目前,信息公开主要依赖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但部分群众,尤其是农村地区居民,对线上渠道的使用率较低,信息触达范围有限。

改进情况:一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梳理公开重点领域的审批环节,缩短审核时限,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更新,确保政策调整和项目动态能第一时间发布,提高公开时效性。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保持线上渠道信息发布频率的同时,增加乡镇村务公开栏的使用频率,确保基层群众能通过线下方式获取重要政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