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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rmzfbgs/2026-00014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7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仅限元阳县民政局(以下简称民政局),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于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实践,着力提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精准、及时、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以公开透明赋能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民政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包含机构信息、公告公示、重点领域公开,其中:

1.重点领域公开:社会救助信息37条、社会事务信息12条,养老服务信息21条,儿童福利信息12条;

2.公告公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信息5条,部门预算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县民政局依据《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全面落实“统一受理、分口办理、归口答复”工作机制。通过畅通网络、来信、邮件等多元申请渠道,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分工,确保各类信息公开申请均能依规高效办理、及时反馈。2025年度,县民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县民政局紧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立足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在探索中优化提升,持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确办公室专人担任工作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党组(班子)年度议事日程,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民政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同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由县民政局负责运维的“元阳县民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始终保持规范运行态势。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聚焦民生关切,常态化发布民政领域政策解读、民生资讯等内容,有效提升了民政政策的知晓度与覆盖面。2025 年,公众号累计发布推文99条,关注人数从 2024 年底的554人增长至 2025 年底的773人,平台影响力实现稳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筑牢政治、法律、文字、保密四道关口,确保发布的信息数据准确权威、语义清晰、表述规范,实现信息发布与更新及时高效。县民政局严格遵循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对不宜公开的内容坚决不予公开,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2025年度,未发生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 年,县民政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短板弱项,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如救助资金分配等)存在发布滞后问题,核心原因在于工作流程繁琐、审核层级过多,制约了信息发布效率。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利用不均衡。当前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但部分群众(尤其是农村地区居民)对线上渠道使用率偏低,导致信息触达基层的覆盖面有限。

(二)改进举措

一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系统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审批环节,精简审核流程、压缩审核时限,同时明确专人专责负责信息更新工作,确保政策调整、项目动态等信息第一时间对外公开,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持续保障线上平台信息发布频次的基础上,加大乡镇村务公开栏等线下载体的使用力度,确保基层群众能够通过便捷的线下途径获取关键政策信息,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与可及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元阳县民政局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