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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fclxrmzf/202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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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逢春岭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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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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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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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逢春岭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逢春岭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元阳县逢春岭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73-3032426。
一、总体情况
为提高逢春岭乡人民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策落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增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互动,让公众可以更好地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监督政府的工作,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治理能力。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拓展信息公开领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年度情况公开如下:
(一)主动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算决算、重大项目建设等信息。公开内容涵盖乡镇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乡镇动态、财政信息等多个方面,满足群众多元化信息需求。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我单位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制作政府信息时,明确该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非经权利人同意或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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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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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标准化程度不高。部分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在格式、体例、分类上不统一,存在内容要素不全、结构不清晰、分类不准确等问题,影响信息查阅的便利性和严肃性。
2.公开意识与责任传导不到位。个别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定性、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将其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的意识和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
3.队伍建设与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具体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存在变动频繁、身兼多职现象,系统性、专业性培训不足,对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平台操作、依申请公开办理等业务流程掌握不够熟练。
(二)改进措施
1.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发布质量。全面梳理整改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范,对已发布信息进行系统性排查,对格式不规范、内容缺失、分类不当的信息进行补充、修正和优化。
2.加强宣传与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政策精神纳入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会议、案例教学等形式,持续强化“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意识和能力。
3.健全考核与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对公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及时、准确地予以回应。
4.稳定人员配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保持信息公开工作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并明确工作职责,保障其必要的业务学习时间和工作条件,以利于专业能力的持续积累和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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