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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czj/2025-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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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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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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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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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633300000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对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维修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和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运用。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和保护规划;承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的其他法定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政策。
8.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3.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推进县级城乡建设管理地方立法,研究制定县级城乡建设管理执法工作政策、标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在对外开展工作和履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时,可使用元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名义和印章。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办元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含人事、财务、档案等)、政策法规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乡风貌管理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我局重点工作如下
1. 聚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抓紧抓实绿美元阳建设,加快启动智慧城市建设项目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元阳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项目,持续推进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2. 全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排查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房。争取完成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农村生活垃圾中转收运设施项目,因地制宜做好乡镇镇区“两污”治理,积极推进镇区生活污水项目建设,实现乡镇镇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治理率均达100%的双百目标。
3. 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继续推进元阳府房地产建设项目,元阳县创丰·锦泽水墨开发项目建设,启动实施元阳福地建设项目。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房企“白名单”,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开发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保障企业正常开发经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深化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4. 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完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对道路、桥梁、排水等设施的巡查和维护力度,确保设施安全运行。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管理信息系统,拓展系统功能,推进元阳县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市政设施智能化维护管理平台,提高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大县城“八乱”现象的排查整治,持续加强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5. 着力提升行业监管力度。狠抓行业秩序监管。加强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消防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落实监管办法和信用评价办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欠薪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管理和工资支付各项制度。
6. 狠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住建领域抗震防灾救灾、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7. 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把党的领导全方位落实到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好普法、执法及法治监督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干事创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参公管理编制27人,事业编制75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121,393.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161,393.09元,政府性基金19,96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633,904.63元,下降1.77%,主要原因分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64,775.15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121,393.09元,其中:本年收入35,121,393.0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161,393.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96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633,904.63元,下降1.77%,主要原因分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64,775.15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121,393.0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121,393.09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1,393.09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3,870.52元,增长0.0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比去年增加;项目支出19,96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647,775.15元,下降3.14%,主要原因分析:元阳县两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1,000,000.00元,市政管理经费预算支出比去年减少887,700.00元,城市路灯电费资金预算支出比去年减少76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121,393.09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6,188.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4,948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77.1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0,004.3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49,051.5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4,103.38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1,869,96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公用支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841,076.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支出工资支出、城管人员工资社保支出。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96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路灯电费支出和市政管理费支出。
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4,000,00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091,976.4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121,393.09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1,393.09元,项目支出19,960,000.00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301工资福利支出14,669,845.09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9,845.09元,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933.48元,下降0.2%,主要原因分析:城管人员工资经费减少。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0,426,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66,600.00元,项目支出19,960,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06,375.15元,下降2.88%,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647,775.15元,下降3.14%,主要原因分析:元阳县两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1,000,000.00元,市政管理经费预算支出比去年减少887,700.00元,城市路灯电费资金预算支出比去年减少760,000.00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9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948.00元,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04.00元,增长5.96%,主要原因分析:遗属补助人员比去年增加2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年初预算时,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5,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00.00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加(减少)原因分析: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5,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00.00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7次,共计接待693人次。
减少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聚餐等安排,逐年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增加(减少)原因分析: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部门开展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6,6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400.00元,增长9.74%,增加原因分析:本年末行政人员比去年增加5人,行政运行比预算数比去年增加。采取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缩年初预算开支。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84,911,034.93元,其中,流动资产6,808,327.61元,固定资产2,858,98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6,000,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62,821.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2,657.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
(五)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5〕2号)要求,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第二部分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2800633300111
附件【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2025020809413127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