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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czj/2026-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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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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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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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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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公开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对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维修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和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运用。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和保护规划;承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的其它法定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政策。
8.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3.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推进县级城乡建设管理地方立法,研究制定县级城乡建设管理执法工作政策、标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在对外开展工作和履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时,可使用元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名义和印章。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办元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含人事、财务、档案等)、政策法规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乡风貌管理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我局重点工作如下
1.优化空间布局,强化规划引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城市总规修编,落实“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机制。统筹老城提质与地下管廊建设,优化公共服务布局,促进新老城区协调发展。
2.推动产城融合,培育发展动能。规划打造“滨水经济带”,布局轻商业与慢生活空间;推进干热河谷综合公园与南沙滨河区域联动发展,推动呼山片区建设。加强县城与周边园区基础设施衔接,提升园区环境。
3.完善住房体系,提升居住品质。深化“好房子”标准,新建住宅绿地率不低于35%。加快推进元阳府三期等房地产项目,研究出台促销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4.推进城市更新,促进运营升级。坚持“留改拆”并举,以微更新、微改造为主要路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落实“一区一策”,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推进城中村市政管网与消防设施升级,分类改造危旧房屋与老旧厂房。
5.推进绿化美化,建设绿美县城。推广“专业队伍+见缝插绿+长效管养”模式,利用闲置地建设口袋公园,发展立体绿化。建立“专业+志愿者”管护机制,确保绿化成活率稳定在95%以上,持续推进园林城市创建。
6.精细城市治理,提升管理效能。出台《元阳县城市管理办法》,完善网格化管理与执法服务融合机制,落实“721”工作法。扩大“社区+物业+业委会”共治覆盖面,培育“红色物业”2家以上,引导少数民族党员、志愿者参与治理。
7.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政治保障。完善局党组统筹、专班推进机制,在城市更新项目中设立“党员先锋岗”。加强干部培训与廉政风险防控,确保项目建设规范透明。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参公管理编制27人,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9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948,113.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39,182.04元,政府性基金22,208,931.08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4,826,720.03元,上升1.2%,主要原因分析: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577,788.95元,新招录了7名参公管理人员,人员经费增加。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248,931.08元。路灯电费和污水处理厂运营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948,113.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39,182.04元,政府性基金22,208,931.0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4,826,720.03元,上升1.2%,主要原因分析: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577,788.95元,新招录了7名参公管理人员,人员经费增加。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248,931.08元。路灯电费和污水处理厂运营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948,113.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948,113.12元,其中:基本支出17,739,182.04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577,788.95元,增长1.4%,主要原因分析:新招录了7名参公管理人员,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2,208,931.08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248,931.08元,增长10%,主要原因分析:路灯电费和污水处理厂运营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948,113.12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90,338.3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6,208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87.6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3,636.0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82,351.0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8,526.07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3,373,65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公用支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271,149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支出工资支出、城管人员工资社保支出。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208,931.08元,主要用于市政管理费支出。
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2,500,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
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1,500,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
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4,000,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296,231.8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948,113.12元,其中:基本支出17,739,182.04元,项目支出22,208,931.08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301工资福利支出15,506,018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6,018元,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36,173元,上升0.,5%,主要原因分析:新招录了7名参公管理人员。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2,818,531.08元(其中:基本支出609,600元,项目支出22,208,931.08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391,931.08元,上升10%,主要原因分析:路灯电费和污水处理厂运营费增加。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208元(其中:基本支出26,208元,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60元,增长4%,主要原因分析:遗属补助人员比去年增加1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年初预算时,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5,000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变动,具体分配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加(减少)原因分析: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5,00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7次,共计接待693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增加(减少)原因分析: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部门开展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9,6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3,000元,增长23%,增加原因分析:本年末人员比去年增加7人,行政运行比预算数比去年增加。采取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缩年初预算开支。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5,800,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361278137.58元,其中,流动资产6,413,529.22元,固定资产230,409,49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3,752,878.14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6038244.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
(六)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第二部分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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