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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czj/2025-0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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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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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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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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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634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县域综合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县级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县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和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参与交通规费政策拟定并监督实施,按照权限参与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
7.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和省、州管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级重点综合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9.指导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中央和省、州管铁路、民航、邮政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A、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B、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需要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及安排国家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上级交通部门和发改部门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参与编制区域内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综合运输科(综合规划科、综合建设科、铁路科、民航科、安全监管科)、综合管养科。所属单位4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元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2.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测量队
3.元阳县地方海事处
4.元阳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元阳县交通运输局
2.元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3.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测量队
4.元阳县地方海事处
5.元阳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所属4个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并入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核算,故纳入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根据元公车办发〔2024〕4号文件执行:元阳县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车牌号:云GZK670(现车牌号为:云GVW261),于2025年9月底连车带车编一次性无偿划拨到元阳县交通运输局,作为应急保障用车使用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真抓实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指挥调度精准高效。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综合交通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实行“一个重点交通项目一个领导小组、一个工作专班”推进机制,持续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互联互通”项目建设跑出新速度。元阳民用机场项目于2022年11月获国务院、中央军委立项,于2024年10月获中国民用航空局同意新建云南元阳民用机场意见,目前正积极组建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元绿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整体完成79.32%,其中路基完成89.94%,桥梁完成70.66%。隧道完成93.42%;红河州南部(元阳)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可研已批复,已取得用地选址意见;建(个)元高速元阳北互通开口项目正在编制可研和土地报件。农村公路建设取得新成绩。全县14个乡镇中已有9个乡镇通三级公路,覆盖率达64%,全县1234个自然村中已有1220个自然村通硬化路,硬化率达99%。南蛮公路(K0+000-K11+555段)二级公路改建项目完成部分路基工程;爱沙公路已完成大五寨至马龙河段路基改扩工程;小新街乡、逢春岭乡、大坪乡通三级公路项目正在推进弃土场审批工作;黄沙公路、南蛮三级公路已完成招投标工作;2022、2023年度30户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下达计划里程169.86公里,已经实施完成155公里建设任务;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下达计划38.09公里,已经实施完成8公里建设任务;大皮甲农业开发配套产业道路项目已完工,正在开展交竣工前质量检测工作。
2.多点推进,交通运输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农村公路养护不断加强。坚持“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约投入资金370万元,保障全县农村公路开展日常养护作业县乡村道列养率达100%。2024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91.344公里,目前已完成73.08公里,完成率达80%,剩余18.264公里将于年底前完成。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计划修复里程23.7公里,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开展施工前复测工作。绿美公路建设任务超额完成。根据《元阳县绿美交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因地制宜构建系统完整、生态稳定的美丽公路,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建设任务目标为390公里,三年完成建设418.89公里,地被绿化面积达24.25万平方米,完成率107.4%。道路客运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逐渐提升。扎实推动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及城市公交改革工作,《元阳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24-2035)》《元阳城乡公交专项规划(2024-2035)》已通过审批,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
3.管服并举,行业监管及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了《元阳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围绕“人、车、路、企”持续开展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每季度召开一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实行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月报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常态化开展公路建设项目巡查检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1262”叫应机制,做到“有叫有应有为”。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及时掌握汛期公路水毁情况,做到随坏随修随缺随补。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常态化对农村公路开展排查,一经发现隐患立即上报系统并进行整改,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持续对道路、水路运输开展日常与专项检查,指导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联合县交警大队、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阳大队等部门定期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维护公路设施完好,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加快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的政务服务渠道建设,上半年,我局在政务窗口办理日常业务1118件,办理行政许可案件21件,办件效率显著提升。依法依规办理信访、投诉事项。严格执行信访包保制度,切实提高信访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防止“初转重”“信转访”、逐级访转越级访或进京访的问题发生,扎实做好交通运输投诉举报工作。截至目前共承办信访件7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29件,红河州交通运输12328热线工单15件,均已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县域社会治理成效显著。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联合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阳大队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印发《2024年度校园周边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开展工作。开展打击校园周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共11次,覆盖14所学校,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查获校园周边非法营运案件4起;扎实开展普法强基工作,利用专项活动、进企巡查、一线稽查等机会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实现源头治理,加强法治宣传,打好“整治+普法”组合拳。截至目前,出动普法强基宣传参与人数3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法治交通、平安交通、和谐交通建设取得实效。国家安全、保密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
4.建强堡垒,促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压实责任强担当。始终坚持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全面领导,局党组认真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班子、带队伍,建阵地、治软散,转作风、求实效,促廉洁、树形象,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统筹谋划推动党纪学习走深走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方案强举措。聚焦“十大行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2024年元阳县交通运输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元阳县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等文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清廉交通”“清廉机关”建设,细化分解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把从严管党治党落实在具体行动中。抓实党建促发展。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月主题党日活动,全面加强党性教育,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平安建设、保密工作融入综合交通建设、行业管理和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实现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赢。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5,430,489.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30,489.3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787,925.40元,下降21.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787,925.40元,下降21.9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计划项目比上年减少,所以项目资金比去年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5,430,489.35元。其中:基本支出7,753,648.95元,占总支出的17.07%;项目支出37,676,840.40元,占总支出的82.9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835,925.40元,下降22.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49,533.70元,下降13.88%;项目支出减少11,586,391.70元,下降23.5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没有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死亡抚恤金和人员减少等;二是计划项目比上年减少,所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比去年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53,648.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77,601.95元,占基本支出的96.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6,047.00元,占基本支出的3.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676,840.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78,400元。具体项目开支如下(涉密项目,按规定不公开):
1.元财农发〔2024〕81号2024年元阳县大皮甲农业开发配套产业道路项目资金3,980,000.00元,主要用于元阳县大皮甲农业开发配套产业道路项目。
2.元财建发〔2024〕52号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第四批)补助地方资金4,00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
3.元财建发〔2023〕53号2022年30户以上通自然村公路硬化路项目资金1,78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
4.元财建发〔2023〕2号2023年30户以上通自然村公路硬化路项目及通乡镇三级公路项目资金2,23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
5.元财建发〔2024〕6号2024年车购税收入(第二批)补助地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
6.元财建指〔2024〕18号元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8年第一批一标段专项资金8,000,0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7.元财建发〔2023〕98号2022年30户以上通自然村公路硬化路项目及2023年通乡镇三级公路项目资金4,275,431.19元,主要用于2022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
8.元财建发〔2023〕39号2022年30户以上通自然村公路硬化路建设项目资金266,267.50元,主要用于2022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
9.元财建发〔2023〕23号2023年省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3,602,936.34元,主要用于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项目。
10.元财建发〔2024〕62号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1,651,016.23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11.元财建指〔2024〕21号2024年县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配套资金2,059,266.32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12.元财建发〔2024〕13号2024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州级补助资金620,556.99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13.元财建发〔2023〕99号2023年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项目资金57,960.00元,主要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项目。
14.元财建发〔2023〕25号2023年州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1,023,773.83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项目。
15.元财建发〔2024〕7号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补助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农村公路养护项目。
16.元财建发〔2024〕83号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236,5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项目。
17.元财建发〔2024〕78号元阳民用机场项目省补前期经费1,600,400.00元,主要用于元阳县民用机场项目。
18.元财建指〔2024〕15号元阳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864,732.00元,主要用于元阳县民用机场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30,489.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835,925.40元,下降22.03%,完成年初预算的314.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一位退休同志(周智萍)的退休一次性安家、修建房补助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周智萍申请提前退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9,98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完成年初预算的95.30%。主要用于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元阳县地方海事处、元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元阳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站、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测量队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及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本年调出和退休等人员结算的职业年金纪实和利息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社保缴费基数上调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0,88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完成年初预算的90.07%。主要用于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元阳县地方海事处、元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元阳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站、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测量队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9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元阳县大皮甲农业开发配套产业道路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该项目资金不确定,所以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9,348,45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1%,完成年初预算的320.88%。主要用于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元阳县地方海事处、元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元阳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站、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测量队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交通运输项目专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死亡抚恤金和人员减少等;二是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个,实际有18个。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5,8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主要用于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元阳县地方海事处、元阳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元阳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站、元阳县交通运输局测量队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000元,下降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0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000元,下降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0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决算数据填报有误,现更正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主要是根据元公车办发〔2024〕4号文件执行:元阳县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车牌号:云GZK670(现车牌号为:云GVW261),于2024年9月底连车带车编一次性无偿划拨到元阳县交通运输局,作为应急保障用车使用管理。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047.00元,比上年增加30,515.76元,增长12.43%,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应付未付的报刊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话费及网络费等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阳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1,619,015,279.81元,其中,流动资产9,157.35元,固定资产2,690,815.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7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1,610,615,307.2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4,486,774.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1,575.92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增加131,007,104.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77.8平方米,账面原值1,019,571.6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93,770.14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7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涉密项目,按规定不公开)。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1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634801111
附件【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082610285106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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