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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czj/2025-0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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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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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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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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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3200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生态修复、造林(草)绿化等工作。起草国土绿化规划、意见,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义务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下产业发展,培植林下经济。贯彻执行国家退耕还林(草)的政策法规,承担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协调、实施、资金管理及检查验收工作。承担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整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退耕还草有关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及推广工作;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重点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学术交流、实用技术培训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承担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草原调查监测和评价;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占用征收林地和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森林资源和草原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编制;林业和草原专项核查;林业和草原作业设计调查;营造林规划设计;林业和草原数表编制;地方林业和草原标准制定。
承担林草种子管理工作。组织林草引种及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管理工作;组织林草良种选育、示范、推广及林木品种审查认定申报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草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为林草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种苗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等。
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授权执行国家检疫任务;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减灾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目标任务管理工作,以及元阳县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任务;编制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新药剂、新技术推广和业务培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火宣传、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等工作。
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管理。拟订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与发展的意见,编制、监督和管理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和草地有关管理工作与保护利用规划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的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草原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承担林地、林权有关管理工作和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林下产业发展,培植林下经济。指导、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
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和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加强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生态修复、造林绿化等工作。加强森林资源及其档案管理。维护生态安全,发挥国有林生态屏障作用。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下设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草原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退耕还林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局)
2.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局),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年末遗属13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比在编实有车辆多的原因分析: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为森林消防专用车,森林消防专用车不占车辆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2020年度3.5万亩,并落实相关政策,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任务给予政策补助,保障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成效。总投资2,616万元,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2020年度3.5万亩第三次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400元/亩,1,400万元;2015年度2.66万亩、新一轮退耕延长期补助100元/亩266万元;2017年度2万亩、新一轮退耕延长期补助100元/亩200万元2018年度7.5万亩延长期补助,新一轮退耕延长期补助100元/亩,750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8,808,597.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08,597.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841,774.65元,下降16.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841,774.65元,下降16.76%。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工资3,070,500.00元,天然商品林补偿资金6,954,500.00元,公益林5,496,200.00元,以上资金2024年12月31日下达,故未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8,811,872.01元。其中:基本支出12,885,139.92元,占总支出的21.91%;项目支出45,926,732.09元,占总支出的78.0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174,288.20元,下降17.1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49,307.78元,下降14.86%;项目支出减少9,924,980.42元,下降17.77%。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工资3,070,500.00元,天然商品林补偿资金6,954,500.00元,公益林5,496,200.00元,以上资金2024年12月31日下达,故未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85,139.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20,052.89元,占基本支出的97.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5,087.03元,占基本支出的2.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926,732.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1,450.00元。
1.生态护林员项目经费14,819,700元。主要用于续聘生态护林员2,250名,强化生态护林员管理。
2.国家级公益林项目经费2,115,817.41元(其中;补偿费2,040,617.41元、管护费支出75,2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3.管护天然商品林停伐工作经费466,145.7元。主要用于完成管护面积46,615亩完成资金兑现100%。
4.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项目经费207,312元。主要用于全县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
5.元阳县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项目经费141,450.00元。主要用于元阳县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1个,建设总规模150平方米,其中:小新街建设点,建设规模150平方米,管护房和厨房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停车场为硬化面。
6.耕地流出和退耕还林工作经费2,040,617.41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流向林地1.19万亩,通过就地恢复和进出平衡完成1.19万亩;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项目2万亩,并落实相关政策,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任务给予政策补助,保障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成效。
7.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233,593.00元。主要用于积极主动预防、狠抓防火宣传攻势、严格控制野外用火。2024年,对森林火情火点时进行了有效处置,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8.数字林草项目经费686,001.37元。主要用于安装14套高清点火视频监测点和软件系统,设备完好,能够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红河数字林草”高点监控的最大效益。
9.2023年至2025年森林火灾保险服务补贴资金项目经费657,738.00元。主要用于采购红河州2023年至2025年森林火灾保险服务,合同期为1年,一年一签,其中元阳县保险服务森林面积180.69万亩,预算金额为面积*0.4元。
10.林长制工作经费256,222.69元。主要用于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全域护绿、增绿、用绿、活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机制更加完备。全县森林覆盖率、蓄积量、湿地保护率及林草产业总产值得到提高,稳定控制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
11.改革发展林草湿地综合监测补助项目经费1,078,000.00元。主要用于元阳县2023年林草湿地综合监测工作,2023年度共下发图斑539个,其中林地图斑523个,草地图斑12个,湿地图斑4个。
12.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项目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为推进元阳县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稳定森林生态系统,不断增强林农爱林护林积极性,形成全民护林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13.生态环境修复经费59,4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完成造林面积11.8亩。造林投资5,093元/亩 60,097元。其中:林地清理费3,540元,打塘费17,700元,造林费2,655元,肥料费3,965元,种苗费14,538元,抚育管护费17,700元。
14.2024年湿地松种植项目经费947,730.00元,主要用于在生态薄弱林地种植湿地松面积300亩,种植湿地松苗6万余株。通过项目实施完成生态修复治理,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森林生态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持续发挥森林生态效益。
15.2024年公益林管护项目经费236,784.00元,主要用于管护国家公益林4.66万亩,管护8个生态公益林区,聘用续聘护林员19人,预防森林火灾及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野生动、植物。发挥森林生态效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11,872.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074,288.20元,下降17.03%,完成年初预算的462.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2,74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做此项年初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91,91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1%,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做此项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5,15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完成年初预算的86.78%。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做此项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273,1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专业队及林火监测员工资发放、天然林停伐管护支出、林业有害治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做此项年初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5,537,45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2%,完成年初预算的515.04%。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福利、专业队工资、遗属补助、公益林天然林管护支出、防火扑救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做此项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2,1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完成年初预算的96.50%。主要用于补助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做此项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5,300.00元,决算为187,854.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5,792.14元,下降61.9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0元,决算为165,932.4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33%,完成年初预算的27.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300.00元,决算为21,92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7,714.14元,下降6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922.00元,增长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21,922.00元,增长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5,300.00元,支出决算为187,854.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5,792.14元,下降61.9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0元,决算为165,932.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300.00元,决算为21,9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履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禁止浪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减少327,714.14元,下降6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922.00元,增长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履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禁止浪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量。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321.29元,比上年减少230,945.09元,下降42.7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降低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交通补贴、办公水电费、电话费、公务出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40,928,201.36元,其中,流动资产27,907,623.73元,固定资产12,954,197.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6,380.33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4,31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1,895.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70.47平方米,账面原值23,000元;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79,016.82元;出租房屋1238.50平方米,账面原值50,978.9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0,978.9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8,086.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7,7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0,536.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6,733.1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6,733.1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32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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