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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czj/2025-00187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05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12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州颁布的法规、规章。维护全县森林资源、生态建设,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元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划归县公安局领导管理后,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导,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三是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加挂“元阳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在原职责基础上,将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承担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侦查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职能,以及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承担的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侦查职能,统一划转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承担。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勤务室、法制中队、观音山自然保护区犯罪侦查中队、情报信息中队、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元阳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森警大队在县局党委的统筹下,以“跨越争先”为目标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昆仑2024”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环、食、药、知、森”领域违法犯罪,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生物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开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1号行动,打击破坏生态和生物安全犯罪2号行动、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犯罪3号行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4号行动,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5号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伪劣商品犯罪6号行动。

2024年以来,森警大队共立刑事案件138起、同比上升228.57%,其中:林草类立案70起、食品类立案56起、药品类立案10起;共破获案件174起、同比上升335%,其中:林草类破案97起、生态类破案11起、食品类破案54起、药品类10破案起、知识产权类破案2起,抓获抓获犯罪嫌疑人46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单位XX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3836356.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6356.62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08626.88元,下降22.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08626.88元,下降22.4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变动情况。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出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3836356.62元。其中:基本支出3598805.50元,占总支出的93.81%;项目支出237551.12元,占总支出的6.1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08626.88元,下降22.4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53656.5元,下降24.27%;项目支出增加45029.62元,增长23.3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变动情况。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调出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单位专项业务工作数量增多,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98805.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23242.37元,占基本支出的89.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5563.13元,占基本支出的10.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551.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用于商品与服务支出200571.12元和资本性支出3698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装备建设等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内容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6356.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108626.88元,下降22.42%,完成年初预算的93.26%。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出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5593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6%,完成年初预算的96.68%。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被装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公务用车购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出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235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完成年初预算的76.8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遗属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出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1384.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完成年初预算的83.1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出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66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完成年初预算的87.5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出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1475元,决算为751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486元,增长104.9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元,决算为7517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68.3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475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486元,增长10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1475元,支出决算为751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486元,增长104.9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元,决算为751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475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无公务接待支出;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未给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8486元,增长10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业务数量多,其次两辆公务用车为越野车,耗油量大,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375563.13元,比上年增加69317.63元,增长22.63%,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上年度相关机关运行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054447.41元,其中,流动资产93286.37元,固定资产1961161.0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881.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3715.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505.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505.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1200101111



附件【元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4)2025082904331835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