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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czj/2025-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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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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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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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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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7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基本职能如下。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公共服务科(艺术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博物馆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宣传推广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年末遗属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下足功夫推动项目建设,夯实旅游发展基础。一是强化项目带动,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提前谋划,积极做好项目申报、融资、建设等各项工作,储备文物项目3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3个,地方专债项目6个,设备更新项目5个。哈尼梯田文化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已开工实施,预计12月底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加快推进城市森林水世界项目备案招投标工作及哈尼梯田旅游度假区体验产品项目等前期工作,红河哈尼梯田老虎嘴片区“骏马”梯田滑坡治理项目设计方案已得到国家文物局批复,正在做资金预算进行上报,计划于明年实施,红河哈尼梯田-猛弄司署修缮工程待国家文物局评审。二是加强上下联动,主动靠前服务。修改完善《元阳哈尼梯田的保护与发展研究报告》和《元阳县康养旅游目的地概念性规划》,围绕乡村振兴、旅游发展、遗产保护等问题提供解决方案,论证元阳发展康养旅游目的地的可行性,为制定可持续的旅游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2024年申报新业态企业3家(分别为元阳县季盛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元阳盛农圆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红河山野云兰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上报州产业链新签约项目1个,即元阳县低空经济产业运营建设项目。
(二)多渠道实施资源保护开发,实现品牌创建提升。一是压实景区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哈尼梯田景区、嘎娘纸厂开展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工作,对标对表,完善措施,开展4A级旅游景区省级复核工作,对复核提出的问题已完成全面整改。二是加快A级旅游景区创建步伐。督促南沙镇、嘎娘乡、攀枝花乡加快推进那里村、纸厂村、普朵村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对标相关评分细则,查缺补漏,提前做好实地评估迎检。三是推进绿美A级景区建设。投入166万元,完成博物馆周边植绿补绿任务,总绿化面积4500平方米,植树量1200(株);完成哈尼小镇绿化美化(二期)建设点位申报,投入200万元,规划绿化总面积23000平方米,预计今年12月完成。四是申报精品旅游线路和品牌。已将“云南·云上梯田 云下秘境之旅”“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游元阳民族风情”“云南·古村探秘土司遗风之旅”“元阳·味蕾上的哈尼风味之旅”4条精品旅游线路上报州文旅局,2024年国庆节期间推出元阳一日游、二日游、三日游、梯田徒步游等19条特色旅游路线。指导阿者科村成功申报第四批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五是创新进取开展乡村旅游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阿者科村、那里村为引领的乡村旅游发展,阿者科村创新探索内源式村集体企业主导的开发模式,科学开发深度定制游项目,推出自然野趣、传统工艺、哈尼文化等主题性体验项目,自开发运营旅游项目以来,共接待游客18.9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花费494.10万元,举行10次旅游发展分红大会,共计分红233.25万元,户均分红3.59万元,《元阳县阿者科村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典型案例入选《云南省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案例汇编》,实现助农增收致富,在保护中发展、传承中创新。那里村将非遗傣陶产业化,打造集“傣陶+多肉景观+森林探秘+农家风情体验+啤酒音乐夜市”为一体的乡村旅游新热点,自营业以来,共接待游客28.69万人次,实现旅游花费66.45万元。全福庄中寨、多依树下寨、普朵等特色村推出梯田研学、梯田露营、梯田徒步、手工体验等项目,乡村旅游业态得到不断丰富。
(三)实施智慧旅游体系建设,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一是建强功能体系促宣传。持续完善“高德地图一键智慧游”,加快推进智慧导览体系建设,与杭州未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设计开发全域旅游导览图,目前正在全面推进,预计今年12月上线。二是加强社会合作促宣传。借助各级各类媒体,线上线下推广文旅资源,品牌形象逐步得到提升。哈尼长街宴、棕扇舞分别亮相央视《2,024中国诗词大会》和《新春非遗之夜》;到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开展春季旅游线路暨“幸福元阳·傣韵南沙”傣历新年1386年元阳泼水节宣推活动;投资190万元,与云南空港雅仕维信息传媒有限公司合作,灵活利用机场走廊通道投放元阳文旅宣传广告,提升元阳文旅知名度;与云南艺术学院合作,举办在地文化主题创意元阳活动,推出文创产品1000余件;加强与周边县市的抱团发展,在2024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元阳稻花鱼丰收节暨红河州第二届哈尼古歌传承传唱展演活动现场进行“一湖两城三千年”精品旅游线路推介。三是用好媒体效应促宣传。《山水间的家》第三季在元阳取景拍摄并在央视一套栏目播出,“蒙曼中国行·曼行国道219”栏目组踏足元阳,深度探寻哈尼梯田的农耕文化与民族风情,“蓝天学长”“茶农”等一批资深网络旅游博主为元阳泼水节助力打卡。
(四)大力保障公共服务供给,文化惠民呈现新气象。一是大力抓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投入110万元,开展寒假文化艺术培训,推进全民阅读活动以及博物馆科考研学活动,自免费开放以来,文化馆接纳223人参与文化艺术培训,图书馆到馆3.6万人次,送图书下乡4.35万册,推出线上阅读活动15期,开展全民阅读活动20余次,哈尼梯田文化博物馆举办各种交流活动7场,到馆8.26万人次,开展讲解333场。二是深入实施文化惠民活动。落实戏曲进乡村经费42万元,举办“四季村晚”(春季)、“万象更新·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音乐会、哈尼古歌展演、广场舞常态化演出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完成惠民演出72场次,吸引观众达5.5万人次。举办“幸福元阳·傣韵南沙”元阳泼水节、“开秧门”实景农耕展演活动、“彝族火把节”、2024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元阳稻花鱼丰收节暨红河州第二届哈尼古歌传承传唱展演活动,其中,泼水节期间,共接待游客11.74万人次,旅游总花费1.24亿元,火把节期间,共接待游客6.63万人,旅游总花费6,246.43万元。三是推进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县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已完成省级终评,1个乡镇文化站达到二级标准,13个乡镇文化站达到三级标准。投入补助资金55万元,完成9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投入16万元,指派8名专业人才队伍到全县各乡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和乡村旅游工作。四是开展志愿服务惠民生。利用春节、“泼水节”“开秧门”“5·19中国旅游日”等节庆节点,开展志愿服务10次,参与人数达211名,服务游客上万人。五是稳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投入公共文化云建设资金3.5万元,在云南公共文化云上发布展示作品202件、采集场馆及活动培训信息87条,活动直录播3场,注册用户数240人,基层文创非遗等产品上线展示维护11个。
(五)深挖非遗资源内涵,文化传承保护有新进展。一是及时启动第七批省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元阳县孔祥东、杨正忠、卢世昌、李秀芬、白守罗5名传承人成功推荐为第七批省级非遗传承人,省级传承人李有亮被评为2023年度省级优秀传承人。二是调整规范第一批和公布第二批县级非遗项目名录,对我县第一批58个非遗项目进行调整规范,哈尼族“莫搓搓”等9项被纳入第二批县级非遗项目名录。三是开展第二批县级非遗传承人专家推荐评审工作,138名传承人通过评审,截至目前,我县共有代表性非遗项目94项,非遗传承人204人。四是严格落实补助政策,2024年对国家、省、州级传承人补助17.4万元,开展传承交流展演活动30余次。五是投入112.6万元创作文化影视作品,拍摄网络大电影《梯田姐妹》,入围2024年度第二届香港国际网络电影节,元阳哈尼梯田纪录片《人与自然共绘的大地油画》在央视财经频道热播,创作《梯田行》《快乐小哈尼》《哈尼恋歌》《万傣哩》等10个首歌舞曲艺作品。六是开展元阳县欧乐茶业有限公司非遗工坊申报工作,力争将其申报为云南省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七是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2024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元阳稻花鱼丰收节暨红河州第二届哈尼古歌传承传唱展演活动逐步实施“非遗五进”活动,将“哈尼古歌”“四季生产调”等非遗项目在景区、酒店、校园、社区、机关进行推广。国庆假日期间开展“景区遇非遗·文化进万家”系列演出活动吸引大量游客;在景区游客较为集中的酒店游客休息区设置非遗“书架”、非遗文创产品区、非遗音频视频展示,让游客深入了解元阳非遗文化,更好体验和感受元阳非遗文化的魅力;向沙拉托中心小学捐赠《元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100册,与南沙镇云槟社区共同开展“非遗‘绣’清风·法治在心中”活动;制定《元阳县本土民族歌曲大家唱活动实施方案》,促进全县机关部门干部职工学习非遗知识,共开展培训2班次20余人。
(六)认真落实各级文物保护责任,扎实推进文保工作。一是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完善保护措施,加强行业监管,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文物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6次。二是加强文博行业安全监管。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16份,加大安全监管和日常巡查力度,做好第九批省级文保单位申报和元阳民用机场地下文物勘探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元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元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3次,组建元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队伍1支23人,落实普查经费3万元,启动实地调查工作,复核90处,调查率32.49%,发现新文物10处。
(七)着力开展文旅市场秩序整治,净化市场营商环境。一是未雨绸缪,及早全面部署旅游安全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下属事业单位、行业监管部门签订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书61份,明确企业安全职责和任务目标。二是加强组织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技能。我局6名工作人员与13个乡镇执法人员50余人,围绕文化领域赋权事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技能培训。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制定下发《关于按要求严格执行旅店实名登记制度的通知》,要求景区民宿高度重视实名制登记;制定下发《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文化娱乐场所的通知》并对互联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相关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和教育。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5.19中国旅游日时间节点开展《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四是深化检查执法,优化文旅市场秩序。开展“护苗”“清朗”“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出动工作人员355人次,检查涉旅企业和文化娱乐场所252家次,停业整顿娱乐场所2家、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1家、警告8家,对无证经营户下发停业整改通知书39份,收缴暂扣娱乐设备22台,查处没收地面非法接收设备60套,销毁非法出版物750余册、盗版伪劣产品20余件。五是加强综合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完成审批1家校外培训机构和3家歌舞厅营业申请,完成542家涉旅经营单位诚信评价工作任务;共接到旅游投诉21起,舆情7件,均已核实办结,办结率100%,游客满意度较高。六是强化企业技能培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发挥旅游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暨酒店行业专题技能培训1期,30余名从业人员参与,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实操能力得到提升。
(八)积极响应代表委员和企业呼声。以代表群众满意、企业服务对象满意为目的,积极落实各类意见建议办理任务。一是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任务。及时联络基层挂联点,按照为民办实事清单任务,深入走访,了解基层需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逐一进行销号处理。二是持续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充分动员,实地走访,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进行沟通协商,按照要求时限抓好22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目前皆已办理完毕,代表委员满意度较高。三是落实政企面对面座谈会企业诉求。按照“亲清直通车·政企面对面”企业提出的建议诉求,及时为企业纾困解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更好发展。
2024年共接待游客352.07万人,同比增长6%,其中海外游客0.5502万人次,过夜游客80.78万人,一日游客270.74万人,实现旅游总花费437,609.16万元,同比增长18%。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4,998,874.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98,874.0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37,783,570.50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784,696.45元,下降60.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784,696.45元,下降60.30%;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博物馆日常公用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4,998,874.05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1,934.05元,占总支出的98.22%;项目支出266,940元,占总支出的1.7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37,783,570.50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784,696.45元,下降60.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4,799.67元,增长2.33%;项目支出减少23,119,496.12元,下降98.86%;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社会保险和就业经费、卫生健康支出补助增加,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2024年博物馆、景区项目经费等减少,所以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31,934.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82,862.77元,占基本支出的59.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5,493,375.28元,占基本支出的37.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94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元财教发〔2023〕75号帮扶旅游业企业加快恢复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帮扶旅游业企业加快恢复补助资金,元阳县新街镇初见远山民宿,新评定乙级或丙级旅游民宿。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
2.元财教发〔2024〕6号2024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项目经费236,940.00元,主要用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98,874.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7,783,570.50元相比减少22,784,696.45元,下降60.30%,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分用于保障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经费、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中日常办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年中根据项目支出安排追加。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321,801.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5%,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对企业补助。其中工资福利等支出8,782,862.7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93,375.2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5,696.00元,资本性支出236,940.00元,对企业补助(其他对企业补助)3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9,64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失业保险费、死亡抚恤费。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2,273.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54,972.0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费)30,591.62元,死亡抚恤61,81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2,412.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完成年初预算的84.3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疫情防控经费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66,460.19元,事业单位医疗389,932.6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019.6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0,5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4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与上年保持不变,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4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4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支出决算与上年保持不变,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400.00元,决算为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缩减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缩减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上年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93,375.28元,比上年4,515,894.22元增加977,481.06元,增长21.65%,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基本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6,669,648.50元,其中,流动资产5,984,413.03元,固定资产10,685,235.4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8,573,267.8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03,619.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26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0,6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1,2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8,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73201111
附件【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082904215892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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