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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czj/2025-0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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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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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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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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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32006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的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林场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组织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国有林场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实施。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执行。
制定具体管理制度,保护和管理辖区内的自然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认真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辖区森林资源情况,选聘专职护林员,划定护林责任区。完成生态公益林等项目实施工作,做好迹地更新、低产林改造、抚育、封山育林等营林项目工作。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服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防火工作,组织人员巡山护林防火。宣传、贯彻《野生动物法》,掌握辖区内野生动物资源状况,防止偷捕野生动物,组织珍稀动植物抢救,保护辖区内野生动植物。
为保证造林质量,根据本地绿化造林任务,开展实施苗圃培育苗木,并按照林木良种选育标准,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优良树种,品种,以保证绿化用苗。加大林业项目实施力度,按质按量完成森林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室、分水岭林区、五指山林区、胜村林区、大鱼塘林区、水卜龙林区、芭蕉岭林区、菲莫林区、麒麟台林区。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6人,事业工勤人员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管护生态公益林4.66万亩为主的森林资源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保护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管护好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预防和扑灭森林火灾,2024年公益林管护率达到90%以上。
2.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工作,2024年在生态薄弱林地种植湿地松300亩,通过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森林生态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3.加强林区管护工作,强化林区护林员管理,实行护林员巡山护林考核制度,开展森林管护培训工作,对周边人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防范意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态理念,按质按量完成公益林管护工作。
4.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黄草岭林区管护用房,对林区管护房进行加固改造与功能完善,改善林区职工和护林员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单位不需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故《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4年度收入合计5,225,387.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5,387.1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69,794.81元,下降9.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9,794.81元,下降9.83%;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收入3,988,423.17元,比上年减少395,059.68元,减少9.01%。2024年项目收入1,236,964.00元,比上年减少174,735.13元,减少12.38%。2024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4年度支出合计5,225,387.17元。其中:基本支出3,988,423.17元,占总支出的76.33%;项目支出1,236,964.00元,占总支出的23.6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69,794.81元,下降9.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5,059.68元,下降9.01%;主要原因是2024年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74,735.13元,下降12.38%;2024年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森林管护支出和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88,423.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32,657.43元,占基本支出的98.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765.74元,占基本支出的1.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事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6,96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4年湿地松种植项目经费947,730元,项目主要用于在生态薄弱林地种植湿地松面积300亩,种植湿地松苗6万余株。通过项目实施完成生态修复治理,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森林生态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持续发挥森林生态效益。
2.2024年公益林管护项目经费236,784.00元,主要用于管护国家公益林4.66万亩,管护8个生态公益林区,聘用续聘护林员19人,预防森林火灾及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野生动、植物。发挥森林生态效益。
3.2024年公益林管护资金52,450.00元,主要用于管护国家公益林4.66万亩,国家公益林管护任务完成90%以上,进一步提升森林生态效益,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5,387.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569,794.81元,下降9.83%,完成年初预算的162.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4,823.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1%,完成年初预算的335.90%。主要用于部门改制成立二级预算单位前退休职工的退休费补助、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工伤保险费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4,46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完成年初预算的90.47%。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36,7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方面支出,其中主要用于护林员劳务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247,42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5%,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0%。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部门开展工作经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提高。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1,8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9%。主要用于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决算为39,4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64.85元,增长11.49%。增长原因分析:2024年州林草局无偿调拨一辆森林防火专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4,064.85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39,44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6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64.85元,增长11.49%。增长原因分析:2024年州林草局无偿调拨一辆森林防火专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064.85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4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64.85元,增长11.4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39,4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取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压缩年初预算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64.85元,增长11.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州林草局无偿调拨一辆森林防火专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064.85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森林防火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资产总额28,478,521.21元,其中,流动资产25,608,077.49元,固定资产2,870,443.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5,041.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209.78元,流动资产增加1,380,831.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70.47平方米,账面原值23,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98,416.8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536.00元;出租房屋1,168.5平方米,账面原值638,455.5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8,978.9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7,418.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7,7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008.1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6,064.6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6,064.6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803200600201111
附件【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5082802424797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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