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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czj/2025-0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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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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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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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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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76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八)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州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九)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科、优抚科、思想权益维护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烈士陵园管理所
2.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烈士陵园管理所
3.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2个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并入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算,故纳入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挖岗位资源,提升安置质量。贯彻落实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安置政策刚性,压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主体责任,加强与编办、人社、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工作对接,深挖岗位资源,积极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任务。举行元阳县2024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阳光安置”选岗会,按照量化评分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在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的见证下,通过听取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排名、选岗办法、选岗纪律通报和接收单位对岗位的介绍后,全县2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分别安置在县委宣传部、县第一幼儿园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岗位,圆满完成2024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二)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一是认真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参训16人,已取得培训合格证24人。二是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与县人社局举行202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沪滇劳务协作招聘会,为退役军人提供长期稳定就业岗位。与人力资源公司和相关用人单位进行线上推荐岗位百余个。与县人社局和红河捷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作开展线下专场招聘2场。三是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协调县人社局、县农村商业银行做好针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资金扶持,同时做好退役军人“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宣传。按照2024年“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政策,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贷款145万元。2024年度我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目标任务数为101人,现有创业10人,就业94人,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数。
(三)提升服务保障,营造尊崇氛围。一是精准落实“普惠加优待政策”,及时、足额、准确发放优抚资金和救助抚恤金至优抚对象手中。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747人次,经费465.19万元。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补助金130人46.36万元;精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61人239.15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医疗保障政策,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41人,补助金额13.21万元,实现优抚对象“一站式”结算费用平台全覆盖。三是扎实做好各类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工作。其中办理审核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生活补助26人,审核通过8人,18人待审批;办理退役军人伤残关系转移并享受待遇1人,受理认定参试参战身份1人。四是常态化开展好优待证申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693人次提交优待证申请,已成功制证2,592张,已发放2,556张,其中正常已激活1,681张,正常待激活875张,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景区为优待证持证人减免门票费用,全县共有2家军人驿站提供住宿方面的优先优惠,持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四)用好红色资源,弘扬英烈精神。一是完善冬瓜林烈士陵园服务接待管理用房配套设施,千方百计配备配齐办公设备,提升祭扫接待服务质量。二是制定详细计划,收集整理证件材料,完成元阳县冬瓜林烈士陵园不动产权属登记办理工作,有效保持纪念设施的良好状态,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尊崇英烈、保护纪念设施的良好氛围。三是扎实开展“清明祭英烈”、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充分发挥冬瓜林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作用。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2024年清明祭扫活动,为烈士们擦拭墓碑,敬献鲜花,鞠躬致敬,寄托哀思,将清明祭扫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弘扬革命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现场祭扫共计39场,共计753人。组织元阳各界人士160余人举行元阳县2024年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通过默哀、敬献花圈、瞻仰烈士纪念碑等方式,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弘扬英烈精神。四是日常维护管理,烈士陵园已经安排2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祭扫登记、打扫、修剪等相关工作。确保军烈属和社会各界人士到陵园内祭扫活动有序开展。
(五)选树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一是强化宣传工作,通过元阳电视台、“云上梯田和美元阳”微信公众号等县级新闻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等典型事迹,进社区、进学校广泛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讲好他们的先进故事。二是挖掘先进典型。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国防教育、志愿服务和应急处突中发挥作用,继续为国家作出贡献。我县现有州级“最美退役人”2人,优秀退伍军人4人。三是培养先进典型。加强培养和教育先进典型,不断提高退役军人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让更多的人受到感染和启发,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六)开展双拥共建,掀起双拥氛围。一是积极发挥双拥工作纽带作用,规范制度机制,建强组织队伍,印发《中共元阳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强新时代拥军支前工作的实施方案》《元阳县拥军支前军地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确保省、州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2024年“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驻县部队、辖区内患重大疾病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烈属、现役军人家庭和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529人次,共计25.39万元。同时为全县的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庭送去慰问信,致以节日问候和崇高的敬意。三是开展送喜报活动,严格按照《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的有关要求,坚持“彰显荣誉、简朴热烈、军地协同、属地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为社会营造尊崇军人职业的氛围,共为52名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开展送喜报活动,其中“三等功”喜报11份,“四有”及其他类别喜报41份,发放奖励金共1.1万元。四是开展悬挂光荣牌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四尊崇”工作机制,组织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2024年新兵入伍的家庭悬挂“光荣之家”荣誉牌95块,积极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崇军社会氛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4,875,908.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20,008.29元,占总收入的99.6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5,900元,占总收入的0.3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04,464.00元,增长4.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8,564.00元,增长3.8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55,9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11月至12月应兑付的优抚补助对象于本年度支出,扩大了本年度的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增长原因是统计规则的变化,将军休人员补助纳入其他收入计算,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4,872,008.29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684.67元,占总支出的12.89%;项目支出12,955,323.62元,占总支出的87.1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2,297.85元,增长3.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95,1104元,下降48.36%;项目支出增加2,347,407.89元,增长22.1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上年度部分县级承担的优抚配套资金计入基本支出,本年度计入项目支出,故基本支出大幅减少,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6,684.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4,987.78元,占基本支出的9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696.89元,占基本支出的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55,323.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抚恤项目经费12,104,124.62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重点优抚对象补助、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补助等各项补助支出。
退役安置项目经费851,199.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择业干部支出、企业军转干部支出等各项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32,008.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相比增加532,897.85元,增长3.73%,完成年初预算的231.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42,42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0%,完成年初预算的234.43%。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补助、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自谋职业保障金、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等支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抚补助、重点优抚补助、优待金补助等上级配套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超额完成年初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6,17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完成年初预算的242.93%。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在职人员医保和其他优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医疗主要由上级财政配套承担,在年初预算时未将上级承担部分纳入预算,导致增幅较大。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4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及年中公积金基数的重新确定,导致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82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38.00元,下降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82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38.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938.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82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38.00元,下降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82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省、州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38.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938.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省、州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696.89元,比上年减少31,683.59元,下降25.68%,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省、州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878,823.90元,其中,流动资产46,205.23元,固定资产62,418.6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70,2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6,152.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9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9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2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76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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