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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czj/2025-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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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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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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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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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元阳县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
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和县委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全县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负责依法承担的全县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工作和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管理元阳县看守所、元阳县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负责管理全县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元阳县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行动技术侦查、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建设、推广和应用。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侦破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
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侦查和处置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骚乱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按规定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警卫。查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负责全县公安消防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指挥武警元阳县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4个机构,其中:内设机构16个,包括: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疫情指挥中心、办公室、法制大队、出入境大队、督审大队、网安大队、政保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元阳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监管场所2个,分别是:元阳县看守所、元阳县拘留所;派出机构16个,分别是:城区派出所、新街派出所、金子河派出所、大坪派出所、逢春岭派出所、小新街派出所、上新城派出所、嘎娘派出所、哈尼梯田景区派出所、攀枝花派出所、黄茅岭派出所、黄草岭派出所、俄扎派出所、沙拉托派出所、牛角寨派出所、马街派出所。所属单位1个,元阳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元阳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元阳县公安局(本级)
2.元阳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3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1人(离休0人,退休7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3人。
车辆编制36辆,在编实有车辆3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突出“大情报”引领,政治安全保卫工作更加严密。优化完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强化情报搜研、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二)狠抓“大数据”赋能,催化违法犯罪打防护质增效。
(三)开创“四个警务”机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实施主动警务,上门采录“一标三实”信息59.11万条,接受群众咨询1.2万余次,为群众解决问题3780余个。实施预防警务,推动建立防范和化解重大社会风险工作机制,开展社会风险隐患排查6轮次,化解矛盾纠纷745起,函告推送相关单位化解稳控27起。常态化开展防盗、反诈等宣传,新增注册反诈APP 3.97万人,预警劝阻100人次,劝阻资金121.03元。实施协同警务,函告推送问题线索14条,与司法、卫健等单位联合执法100余次,联合整治治安乱点80余个,送治精神障碍患者124人。实施融合警务,建成由141名“龙头”、小老板等人员构成的乡土调解队伍,警民融合开展矛盾调处,多语言融合开展法治宣传,调解质效明显提升。
(四)聚焦“标本兼治”,毒情形势由挂牌整治到海晏河清蝶变。持续深化“清源断流”“集群打零”等专项行动,严打高压本地、挤压周边。
(五)坚守安全“底线红线”,公共安全隐患整治深入到位。以“减量控大”为目标,积极推动落实“五级组织”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切实强化对“人车路企”的排查管控,道路交通事故数同比下降18.28%。以“七个一”措施推进枪爆问题整治。
(六)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持续优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户籍管理服务,严格落实“一窗办”“容缺办”“异地办”等承诺事项,办理身份证、户口迁入迁出等业务3.5万笔。优化出入境管理服务,受理出入境证件1535人次,全部提供免费照相和证件快递;指导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7742人次,实现登记率、上传率、及时率“3个100%”。深化车驾管“下乡”服务,在逢春岭建成第二个警务便民服务超市,就近办理摩托车登记注册2057辆等一批业务,最大限度节省群众时间和经济成本;“送考下乡”30次,4476名群众就近考取摩托车驾照,大面积消除农村地区“无牌”“无证”问题。
(七)聚焦“公安铁军”标准,队伍作风效能持续向好转变。坚持抓党建强思想,将党支部优化调整为20个,选强配齐支委班子,经常性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全局民辅警牺牲奉献精神和执行能力持续提升;抓训练提能力,常态化开展综合业务和专业技能培训。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7,964,097.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964,097.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76,862.47元,下降0.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76,862.47元,下降0.9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支出,二是中央转移支付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7,964,145.98元。其中:基本支出64,377,837.13元,占总支出的82.57%;项目支出13,586,308.85元,占总支出的17.4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76,862.47元,下降0.9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45,205.48元,下降5.77%;项目支出增加3,168,343.01元,增长30.4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支出,二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费及雪亮工程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377,837.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166,754.00元,占基本支出的93.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11,083.13元,占基本支出的6.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86,308.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024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装备建设等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内容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964,145.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31,764.41元,上升0.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 。主要用于职工退休安家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65,924,69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执法办案和其他公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52,04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03,40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完成年初预算的87.95%。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类)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77,1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完成年初预算的92.97%。主要用于住房保障(类)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下调了职工公积金基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75,475.00元,决算为2,243,565.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7,339.93元,增长17.4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0元,决算为830,111.5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00%,完成年初预算的83.0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000.00元,决算为1,413,454.4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475.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3,411.51元,增长54.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278.42元,增长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5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75,475.00元,支出决算为2,243,565.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7,339.93元,增长17.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0元,决算为830,111.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000.00元,决算为1,413,454.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475.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切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产生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93,411.51元,增长54.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4,278.42元,增长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了4辆警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维修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发生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4辆。购置车辆原因是随着车龄的增加,车辆安全性减弱,车辆损坏,维修费增加,不适宜继续使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1,083.13元,比上年增加277,475.56元,上升7.05%,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阳县公安局资产总额87,110,148.84元,其中,流动资产2,103,523.63元,固定资产(净值)39,478,796.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5,397,843.96元,无形资产(净值)129,984.43元,其他资产(净值)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07,567.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38,342.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028,017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133,329.9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854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3,882.7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9,5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4,362.7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6,038.0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8,688.0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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