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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czj/2025-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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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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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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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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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能,负责镇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能。
3.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能。
4.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见义勇为等职能。
5.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能。
6.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经、畜牧兽医、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7.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8.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9.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10.承办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软硬件支持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信息数据平台建设、电子政务、“互联网+”等服务性工作。
11.承办组织编制新街镇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建立乡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承担新街镇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有关工作。组织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应急方面的服务性工作。
12.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能;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元阳县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
2.元阳县新街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3.元阳县新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
2.元阳县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
3.元阳县新街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4.元阳县新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所属3个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并入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核算,故纳入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4人(离休0人,退休64人)。年末遗属29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县委“338”工作思路“三年新突破”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新街镇抢抓新机遇、厚植新优势、打造新动能、实现新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全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边疆、民族、山区、美丽”的镇情新内涵,立足新发展阶段,谋划未来发展蓝图,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全面擦亮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名品,充分挖掘资源、盘活资产发展产业促农增收,多措并举稳就业促创业推动民生事业快速发展,建强基层自治水平实现基层治理无盲区、无漏洞,全力推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81,194,653.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194,653.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621,450.01元,下降16.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621,450.01元,下降16.9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全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经费、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收入减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81,194,653.26元。其中:基本支出23,143,495.84元,占总支出的28.50%;项目支出58,051,157.42元,占总支出的71.5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171,450.01元,下降17.4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7,603.76元,下降2.23%;项目支出减少16,643,846.25元,下降22.2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43,495.8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816,870.62元,占基本支出的94.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26,625.22元,占基本支出的5.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051,157.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6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元财行指〔2024〕58号2024年县人大代表履职经费38,4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元财行指〔2023〕35号元阳县新街镇乡镇人大工作经费33,64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元财行指〔2023〕34号元阳目县新街镇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67,34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元财行指〔2023〕34号人大代表履职活动通讯交通经费4,8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元财行发〔2024〕29号2024年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9,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元财行发〔2023〕31号元阳县新街镇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元财行指〔2024〕39号2024年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1,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元财行发〔2023〕27号2023年第一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278,600.00元,主要用于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
元财行指〔2024〕30号元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普查阶段“两员”补助经费69,675.00元,主要用于专项普查活动;
元财行指〔2023〕68号元阳县新街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65,000.00元,主要用于专项普查活动;
元财行发〔2023〕29号元阳县新街镇民族宗教专项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民族工作专项;
元财政法发〔2023〕29号新街镇市域社会化治理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域社会化治理;
元财行指〔2024〕33号2024年离退休干部学习组活动经费20,832.76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学习;
元财行发〔2023〕26号元阳县新街镇党员教育培训经费81,285.00元,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支出;
元财行指〔2024〕33号2024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5,410.00元,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支出;
元财政法发〔2023〕20号新街镇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经费105,151.00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
元财综指〔2024〕117号新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元财综指〔2024〕121号元阳县新街镇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经费169,696.68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
元财教指〔2024〕15号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4,838.60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支出;
元财教发〔2023〕41号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州级资金2,7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支出;
元财教发〔2022〕138号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资金14,695.00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支出;
元财教发〔2022〕152号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资金2,582.00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支出;
元财农发〔2023〕71号新街镇爱春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爱春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支出;
元财综指〔2023〕127号新街镇团结村委会金竹寨村购置公用物资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团结村委会金竹寨村购置公用物资支出;
元财综指〔2023〕161号新街镇爱春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爱春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支出;
元财综指〔2023〕189号新街镇垃圾清运费缺口资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街镇垃圾清运费支出;
元财农发〔2024〕20号2024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937,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改造建设;
元财农发〔2024〕7号2024年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补助经费17,0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补助经费;
元财预〔2024〕22号新街镇人居环境提升项资金196,390.00元,主要用于新街镇人居环境提升;
元财建发〔2023〕90号元阳县新街镇大瓦遮乡村振兴魔芋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街镇大瓦遮乡村振兴魔芋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元财综指〔2024〕236号新街镇多依树明德小学改造提升项目资金391,300.00元,主要用于新街镇多依树明德小学改造提升项目;
元财农发〔2023〕115号2024年第一批第一次新街镇胜村村委会红米加工厂涉农资金795,500.00元,主要用于新街镇胜村村委会红米加工厂涉农支出;
元财基金〔2024〕8号新街镇棚改项目拆迁补偿缺口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元财社发〔2022〕157号2022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新街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149,100.00元,主要用于新街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支出;
元财综发〔2023〕29号新街镇百胜寨村委会百胜上寨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119,150.00元,主要用于新街镇百胜寨村委会百胜上寨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支出;
元财资发〔2023〕25号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19,7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819,403.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1%。与上年相比减少17,045,300.01元,下降17.60%,完成年初预算的301.38%。主要原因是2024年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19,924.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完成年初预算的97.01%。主要用于党委、政府、人大、财政等部门的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及部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45,84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禁毒专干工资、普法强基和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3,21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0%。主要用于事业绩效考核奖励、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图书馆文化馆(站)。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54,71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8%,完成年初预算的87.87%。主要用于新街镇村民小组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7,64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完成年初预算的81.40%。主要用于退休安家补助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7,188,37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5%,完成年初预算的1,742.68%。主要用于畜牧兽医人员经费、事业绩效考核奖励、事业人员支出工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21,688.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州级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58,8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完成年初预算的95.35%。主要用于事业运行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4,7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完成年初预算的89.8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77,0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3%。主要用于新街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装备采购、事业人员支出工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23.其他(类)支出7,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福利彩票公益金新街镇公益性公墓建设。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2,400.00元,决算为193,631.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1,323.44元,增长27.1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15,000元,决算为189,173.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70%,完成年初预算的67.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250.00元,决算为4,4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0%,完成年初预算的0.9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819.44元,增长27.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4.00元,增长12.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04.00元,增长12.7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2,400.00元,支出决算为193,631.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1,323.44元,下降46.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150.00元,决算为189,17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250.00元,决算为4,4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9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制度管理,厉行节约,严控相关开支,确保只减不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0,819.44元,增长4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4.00元,增长12.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04.00元,增长12.7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下乡调解纠纷、人居环境整治等导致公务用车油费等增加,调研、检查等次数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新街镇业务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种检查、考核、调研以及工作咨询、汇报、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1,025.22元,比上年减少127,966.90元,下降11.8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已无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12,104,933.98元,其中,流动资产25,220,683.99元,固定资产6,132,179.9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0,752,07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58,816.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7,79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4,606,856.7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07,509.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34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024,551.6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608.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07,509.1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307,509.1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工作失误,2024年部门决算表F03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机关运行经费”金额填报为0元,导致决算填报与公开有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201111
附件【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2025082903460986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