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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czj/2025-00234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08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36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和元阳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元阳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元阳县计划生育协会。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元阳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健康发展战略。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和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事科),包括:办公室、健康产业和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综合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办、疾病预防控制科(职业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医管科(药政管理和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保健科、元阳县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宣传科教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县爱国卫生组织协调科、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事科)。

所属单位20个,分别是:

1.元阳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元阳县卫生监督所

3.元阳县人民医院

4.元阳县中医(民族)医院

5.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元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元阳县南沙卫生院

8.元阳县马街乡卫生院

9.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

10.元阳县嘎娘乡卫生院

11.元阳县上新城乡卫生院

12.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卫生院

13.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

14.元阳县大坪乡卫生院

15.元阳县牛角寨镇中心卫生院

16.元阳县沙拉托乡卫生院

17.元阳县攀枝花乡卫生院

18.元阳县黄茅岭乡卫生院

19.元阳县黄草岭乡中心卫生院

20.元阳县俄扎乡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0个。分别是:

1.元阳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元阳县卫生监督所

3.元阳县人民医院

4.元阳县中医(民族)医院

5.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元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元阳县南沙卫生院

8.元阳县马街乡卫生院

9.元阳县新街镇胜村卫生院

10.元阳县嘎娘乡卫生院

11.元阳县上新城乡卫生院

12.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卫生院

13.元阳县逢春岭乡卫生院

14.元阳县大坪乡卫生院

15.元阳县牛角寨镇中心卫生院

16.元阳县沙拉托乡卫生院

17.元阳县攀枝花乡卫生院

18.元阳县黄茅岭乡卫生院

19.元阳县黄草岭乡中心卫生院

20.元阳县俄扎乡卫生院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7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7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47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7人(离休0人,退休357人)。年末遗属28人。

车辆编制39辆,在编实有车辆3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彰显

    “三推进”:推进机关“党建领航·卫健为民”和公立医院“党建引领·红医为民”党建品牌创建,县人民医院、县妇幼院创建“一院一品牌”;推进以“六清医院”建设,大力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医疗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推进主题教育,细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主题教育学习计划,举办县委卫健工委“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共有91党员参加培训。“两聚焦”:聚焦组织架构,指导完成支部换届5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党支部从原有6个调整为21个,进一步织密组织网;聚焦党员管理,2024年发展党员9名,全系统支部委员会、主题党日、党费收缴、党员大会、党课达标率均为100%。“一服务”:为民服务办实事15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带动党员积极参与“立足岗位作贡献”“我为发展献一策”活动,开展实践活动7场次,扎实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健康县城建设稳步推进

    结合中央、省、州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和紧迫感,对标、对表《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表》《云南省健康县城建设数据评价主要指标表》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有人认领、有人落实。狠抓问题整改,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构建体系。将建城区划分为19个片区共87个网格,由县处级领导挂包,各单位负责实施。二是督导调度。在订立方案、明晰职责、狠抓落实基础上,专项办每天督查、暗访,交办问题清单,每月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等具体措施,以任务清单推动工作开展,以问题整改倒逼工作落实,扎实推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其中,黄草岭乡顺利通过州级评估,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走向深入,2023年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管理示范县,2024年顺利通过省级暗访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和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等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拓展

    深化“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组建医共体1个,1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2024年共接收上转患者416人次;下转患者31人次,进一步提高县域和基层就诊率。将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工作纳入2024年工作要点,推广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试点探索的经验做法,实现“一站式”服务。推行智慧医疗系统,实现医保结算、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等流程的信息化处理。目前成功创建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1家,占比7.1%;省级甲等卫生院4家,国家基本标准卫生院实现全覆盖。

   (四)医疗服务体系完善整合

    一是资源下沉:“组团式”“省管县用”“三级医院”精准对口帮扶,县级医院选派医疗骨干帮扶基层卫生院,采取“高质团队长期驻点+柔性短期帮带+专科联盟建设”模式推动同质化服务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扩容,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新项目等30项,填补县域医疗技术空白。二是项目建设:成立17个质量控制中心,进一步加强元阳县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完成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申报71个,其中39个成功通过国家推荐标准村卫生室验收、32个通过国家基本标准村卫生室验收;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全覆盖;2,023、2024年申报5家(南沙镇卫生院、逢春岭乡卫生院、嘎娘乡卫生院、黄茅岭乡卫生院、牛角寨镇中心卫生院)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和4家(南沙镇卫生院、逢春岭乡卫生院、小新街乡中心卫生院、新街镇中心卫生院)基层中医康复能力提升项目,已于2024年10月合并验收,除逢春岭乡卫生院基层中医康复能力提升未通过外、其余全部通过;救治三类监测对象36种大病救治率达100%;全县14个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10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五)“一老一小”服务优化完善

    全县二级公立综合医院老年病科设置率达100%,2024年10月元阳县中医医院老年病科通过州级初步验收。全部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实现17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友善医院创建全覆盖。全县累计有托育机构11家,托位共1,373个,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4.02个。

   (六)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

    一是通过“千县工程”和云南省卫健委“百县工程”建设,推进综合医院提质达标和重点专科建设,顺利建成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并通过验收,肿瘤防治、慢病管理、麻醉疼痛三个临床服务中心通过验收,3个科室通过重点专科评审。二是组织申报2024年县人民医院薄弱病理科、输血科建设;申报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三是站点建设:成立省级专家工作站5个,州级专家工作站9个,完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指导中心。四是人事招聘: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0人(含高学历人才1人)、“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2人、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校园公开招聘7人、大学生乡村医生2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安置4人;元阳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3人,目前已完成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现已进入拟聘用公示阶段;现每万人全科医生数2.42,达到红河州区域规划指标(指标2.38)。五是资源帮扶:通过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沪滇协作等渠道,选派61名骨干到省内外三甲医院进修;争取上海市徐汇区及上海复兴基金会和中信集团帮扶支持,获赠64.04万元设备用于开展健康筛查项目。

   (七)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卓著

    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制定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预案和方案,聚焦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危化品安全等7个领域,及时指导和开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公安、应急、交通运输部门,做好1起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共派出救援车辆5辆,医务人员34人次。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时率达100%。

   (八)公共卫生服务着力加强

    持续对国内及周边国家突发、新发和重点输入性传染病的监测与研判。2024年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同期下降14.68%,丙类传染病报告同期下降27.73%。10种常规免疫疫苗分剂次接种率98.54%。2024年1—12月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68%。全县艾滋病防治完成3个95%。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测体系,维持重点职业病监测全覆盖。

   (九)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2024年,辖区内共有监管对象1,144家,监督总户数2,814户次,全县卫生监督覆盖率均达100%。各项执法检查中共实施行政处罚60件,已结案58起,罚款金额共计19.8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54,186万元。年内联合教体部门开展全县学校生活饮用水专项检查工作,已完成191家学校卫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达286户次,下发巡查建议书155份,下达监督意见书59份,并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十)防治艾滋工作彰显成效

   1.防治艾滋病三项核心指标(已达标)

   (1)检测发现率。全县接受HIV抗体检测350,893人次,占常住人口的97.71%;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171例,累计存活4,029例,检测发现率达95.22%。

   (2)抗病毒治疗覆盖率。存活感染者和病人4,029例(3,836例纳入治疗,覆盖率达95.21%)。

   (3)治疗有效率。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有效率为96.6%。

   2.丙肝工作指标(已达标)

    累计发现丙肝病例885例,符合抗病毒治疗612例,(336例接受治疗,治疗率54.9%);新报告133例,核酸检测率100%,(113例接受治疗,治疗率84.96%);2024年既往丙肝回访121例,完成率100.83%。

   3.性病工作情况

   性病就诊者749例,其中HIV和梅毒检测比例达100%,医疗机构梅毒筛查阳性结果告知率达100%;梅毒患者732例,淋病28例,生殖道沙眼衣原体9例;患者规范治疗率达100%;梅毒扩大检测完成162,396例,完成常住人口的45.22%。

    4.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情况

    孕产妇HIV抗体免费检测2,503人,其中孕期检测2,471人,HIV抗体阳性33例(含原阳再孕19例),阳性检出率1.32%;阳性孕妇及所生婴儿均按规定服用抗病毒药物;结婚登记接受HIV抗体免费检测3,580人,检出阳性43人(其中男22人,女性21人),检出率1.24%;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0,孕早期检测率68.19%,19名HIV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进行免费母婴阻断管理。

    5.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情况

    南沙镇、小新街乡美沙酮维持治疗拓展点累计入组治疗109人,现在治4人,累计服药22,738人次。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51,125,016.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059,469.98元,占总收入的39.6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66,694,834.21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47.47%;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5,370,712.50元,占总收入的12.9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4,600,315.77元,下降17.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255,862.79元,下降16.8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减少14,331,424.81元,下降7.92%;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2,013,028.17元,下降41.37%。主要原因是去年支付疫情防控相关费用,如隔离点建设费等,本年疫情防控项目工作减少,本年度疫情防控项目资金减少,相应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各医疗机构本年度就诊人次减少,相应的事业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07,625,920.25元。其中:基本支出204,472,427.77元,占总支出的66.47%;项目支出103,153,492.48元,占总支出的33.5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589,259.66元,下降10.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871,159.80元,下降7.20%;项目支出减少18,718,099.86元,下降15.3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去年支付疫情防控相关费用,如隔离点建设费等,本年疫情防控项目工作减少,本年度疫情防控项目资金减少,且各医疗机构本年度就诊人次减少,相应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472,427.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277,007.97元,占基本支出的66.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195,419.80元,占基本支出的33.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153,492.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行政运行项目,支出350,000元,主要用于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保障机构正常运行;

2.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目,支出43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和健康县城建设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3.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3,305,717.18元,主要用于基本药物费用和乡村医生基药补助发放;

4.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27,778,462.1元,主要用于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服务、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

5.重大公共服务项目,支出5,112,847.21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治;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92,520.59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物资、药品款、新冠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

7.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9,516,432.11元,主要用于构建房屋支出;

8.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目,支出7,874,270元,主要用于一卡通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计生奖励、失独抚慰、独生子女奖学金;

9.事业收入项目,支出47,877,342.46元,主要用于非基本药物、卫生材料采购以及维护机构正常运转;

1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乡医补助项目,支出815,900.83元,主要用于保障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服务的报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059,469.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20%。与上年相比减少28,257,018.70元,下降16.89%,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安家补助费。

2.外交(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08,69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完成年初预算的94.43%。主要用于财政负担养老保险金支出、职业年金支出、失业保险支出、抚恤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人员变动较大,支出决算数无预算数多。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242,803.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1%,完成年初预算的156.8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和专用设备购置、疫情隔离点建设等资本性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入新职工,对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以及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等计生补助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75,56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完成年初预算的76.6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这一方面的工资福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内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调整以及增加新职工的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7,565.00元,决算为69,05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252.00元,下降17.1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9,925.00元,决算为65,92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47%,完成年初预算的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7,640元,决算为3,12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3%,完成年初预算的0.56%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869.00元,增长1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121.00元,下降88.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25,121.00元,下降88.93%;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7,565.00元,支出决算为69,05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252.00元,下降17.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9,925.00元,决算为65,9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7,640元,决算为3,1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5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院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且其他卫生机构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869.00元,增长1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121.00元,下降88.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25,121.00元,下降88.93%;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服务活动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检查、基本公共卫生考核、重大公共卫生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578.24元,比上年增加11,718.68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爱国卫生运动以及机构能力建设。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桌椅、笔、文件夹等办公用品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阳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699,934,090.41元,其中,流动资产337,881,920.96元,固定资产178,906,198.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6,886,919.91元,无形资产5,742,074.28元(净值),其他资产51,6976.2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493,886.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289,430.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47,354.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44,5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2,809.7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76,899.7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39,371.4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36101111

 



附件【元阳县卫生健康局2025082905292407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