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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czj/2025-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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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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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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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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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76401000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元阳县医疗保障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动融入大局,不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元阳县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医疗保障各项工作。一是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实现应保尽保。1-12月元阳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共182,059人,已参保182,059人,参保率100%;二是落实特殊人群资助参保政策。2024年,共资助参保各类特殊人员189,113人资助金额1,927.07万元。三是待遇保障落实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诊42.24万人次,总费用18,066.2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0,256.4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257.71万元,医疗救助2,395.43万元,门诊医保目录内报销比例59%,住院医保目录内报销比例90%。四是加强预警信息推送情况。截至12月31日,医保结算系统筛查出超起付标准患者纳入因病监测预警对象并推送至乡村振兴局,推送9,371人次,动态纳入监测范围68户330人;2024年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费用达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0%推送至民政局86人次;推送至县卫生健康局5,637人次,反馈确定重特大疾病469人次,已纳入手工医疗救助范围。五是政府救助平台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全县线上申报共受理医保事项8件(异地就医报销4件,参保登记1件,大病救助3件),办结8件,办结率100%。
(2)坚持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一是逐步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衔接、医疗救助为托底、普惠型商业保险(红河惠民保)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二是做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前期准备工作。为确保《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11月1日在元阳县落地实施,县医保局进药店、进企业、进乡村以及到蒙自、建水、元阳县、老城区等退休职工比较集中县市主动“上门”宣讲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宣讲达12场次,培训5,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24年1-12月,职工门诊共济23.03 万人次,总费用6,934.96万元,报销3,621.25万元;职工使用共济结算2,045人次,共济账户支付金额53.89万元;职工门诊共济居民22,614人次,共济金额293.36万元。三是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按照《元阳县贯彻落实红河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明确因病致贫认定标准,统一医疗救助政策,医疗救助功能进一步发挥。2024年1月起,医疗救助资金全州统筹;2024年,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0,547.51万元(其中,资助参保1,927.07万元,医疗救助2,339.4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080.97万元)。四是全面抓好新版药品目录落地。元阳县认真落实国家新版药品目录,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126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1.7%。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纳入了抗肿瘤、新冠治疗药、罕见病治疗等领域的药品,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领域也有药品被纳入,有效解决群众用药难的问题。五是落实支持三孩政策和生育保险措施,同步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确保各项待遇足额支付,促进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3)持续推动“三医”联动改革,不断释放医保政策红利。一是持续落实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截至12月31日,全县药品网采率98.81%,共组织10批国家组织药品采购,网采药品总金额4,708.76万元,预计节约采购资金2,825.26万元,可为参保患者减轻医疗负担1,883.5万元。组织23批人工关节类等医用耗材采购,网采耗材总金额 591.73万元,预计节约采购资金355.04万元,可为参保患者减轻医疗负担 236.69万元。二是大力推进“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以“利民、便民、惠民”为导向,大力推进“集采药品进药店”,目前已有123种集采药品进4个定点药店,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买到质优价廉的集采药品。三是“双通道”流转实现新突破。2024年1-12月,共流转处方334单,涉及金额118.83万元。四是全面落实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已经把全县符合住院条件的所有医疗机构24家纳入DRG管理,8月起在总额控制下预拨统筹金额,有效遏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五是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积极协助配合州级做好2024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并严格落实新的医疗服务价格。
(4)持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不断织密监管安全网。多措并举,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社会氛围,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用好日常监管、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强与纪委、公安、卫健、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持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不断加强对基金监管宣传力度。1-12月现场检查医药机构195家,现场检查覆盖率100%,智能审核定点医疗机构195家,拒付金额35.17万元,行政罚款6家18.45万元,退回基金22.45万元,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退回基金80.76万余元。
(5)坚持便民利民,不断提升经办能力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公共服务清单。元阳县医疗保险中心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执行省州统一的医保服务清单(54项)和办事指南,1-12月共办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58,632件。二是实施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改革。通过流程再造,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服务,把原来分事项、分窗口、分环节等“碎片化”服务方式,转变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柜员一窗通办”新模式,入驻的54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窗通办”。三是全面实施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办”“延伸办”。围绕“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的原则,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25项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登记、人员参保信息查询等7项医保业务“下沉”到村(社区),“延伸”到银行网点、定点医药机构办理,真正让参保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切实享受“家门口”的医保服务。新生儿在县内3家二级医院凭医学出生证明即可“落地参”,实现“出生即参保,手续零跑腿,报销立即享”,1-12月,已为255名新生儿办理落地参保手续。四是慢特病卡办理“应办尽办”。按照“放管服”要求,优化经办流程,患者办理门诊慢特病卡在二级以上医院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即可办理。截至12月31日办理慢特病卡共7,274张,其中医保中心(包括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保办)共办理慢特病卡2,335张,二级以上医院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4,939张。五是异地就医更加便捷。我县共16家医院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4年1-12月受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1,461人次。
(6)医保信息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一是医保支付更加便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医保码累计已激活38.82万人,激活率达98.92%,全州所有县市排名第一位,目前推广工作仍在持续开展。161家医药机构开展刷脸支付,全县医药机构使用医保码扫码结算192家,占医保结算医药机构总数的95.29%,医保码总结算率为60.91%。大大缩短群众看病就医、缴费等待的时间。二是全力推动医保“村村通”工程。“村村通”医保服务终端支持“刷身份证、扫码、人脸”三种身份识别方式,不仅可以实现参保群众到村卫生室看病,刷脸就能完成医保费用即时结算,还可办理医保参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15项医保高频服务事项,进一步提升“一老一小”就医购药便捷度。2024年12月,元阳县已将医保服务终端配装至15家乡镇卫生院和137家村卫生室,覆盖139个村镇、惠及参保群众40多万人。三是全力推进药品耗材追溯码工作。为了解决药品耗材有效管理,从源头上精准防范和打击倒卖、串换药品耗材等骗取医保基金犯罪行为,我局全力推进药品耗材追溯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90家定点医药机构已接入上传药品追溯码,接入率达10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480,215.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0,215.47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71,088.24元,下降11.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1,088.24元,下降11.3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1.单位正常人员变动,导致相对应的经费产生变动;2.2024年度我单位收到的中央补助资金为20万元,对比2023年度中央补助资金减少了30万元,导致收入合计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480,215.47元。其中:基本支出4,100,403.92元,占总支出的91.52%;项目支出379,811.55元,占总支出的8.4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71,088.24元,下降11.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7,652.61元,下降6.77%;项目支出减少273,435.63元,下降41.8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单位正常人员变动,导致相对应的经费产生变动;2.2024年度我单位收到的中央补助资金为20万元,对比2023年度中央补助资金减少了30万元,导致支出合计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00,403.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17,357.92元,占基本支出的93.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3,046.00元,占基本支出的6.90%。(2024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0,88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9,811.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元财社发〔2024〕14号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0,000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元财综指〔2024〕228号元阳县医疗保障局基金征缴工作经费84,207.85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局基金征缴工作产生的办公经费。
元财综指〔2024〕66号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经费95,603.7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产生的办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0,215.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571,088.24元,下降11.31%,完成年初预算的70.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809.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保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常人员变动,导致相对应的经费产生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09,35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9%,完成年初预算的66.6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及2,024单位专项项目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单位正常人员变动,导致相对应的经费产生变动;2.2024年度元阳县城乡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基金的县级配套部分由本单位做预算,但是项目库录入和基金支出是由财政局对口科室录入和拨付,故导致预算偏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1,0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完成年初预算的97.44%。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常人员变动,导致相对应的经费产生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345.00元,决算为9,1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54.00元,增长66.4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345.00元,决算为9,15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7.4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54.00元,增长66.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3,654.00元,增长66.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345.00元,支出决算为9,1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54.00元,增长66.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345.00元,决算为9,1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略有减少,属于正常增减变动范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654.00元,增长66.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3,654.00元,增长66.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管制开放,其他县市医保局到我局交叉调研、考察交流工作增多,导致接待费支出略有上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业务接洽工作开展和检查指导正常必需的招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046.00元,比上年减少27,400.75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常人员变动,导致相对应的经费产生变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元阳县医疗保障局资产原值总额308,787.69元,其中,流动资产144,477.02元,固定资产164,310.6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668.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76401111
附件【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5082802553541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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