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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czj/2026-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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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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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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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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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乡村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三)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四)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元阳县大坪乡党群服务中心
2.元阳县大坪乡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3.元阳县大坪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
2.元阳县大坪乡党群服务中心
3.元阳县大坪乡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4.元阳县大坪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所属3个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并入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核算,故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建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全年召开党委会议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集体研讨6次,执行“第一议题”12次,年内专题研究党建工作5次,班子成员及挂钩部门累计讲授专题党课22场。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全年发展党员10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1名,累计培训党员群众166人次,新选拔配备4名村干部,储备行政村后备干部126名。强化驻村队伍建设,组织参加驻村“大讲堂”5期,召开座谈会4期,完成15名驻村队员轮换交接。统筹推进村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和村“两委”换届前期工作,梳理农村优秀人才154人,落实“3+1”导师团结对帮带制度,系统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四个一”整顿机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个,制定“一村一策”整顿方案,着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三是强化正风肃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细化40个党支部学习计划,强化问题检视与整改,党委班子及个人累计查摆问题90条,各党总支、党支部查摆问题110条,推动问题解决8项,解决民生难题56件。制定乡镇履职事项“三张清单”,梳理基本履职事项清单112项,配合事项111项,上级部门收回101项;持续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解散、合并微信工作群25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日常监督检查32次,堵塞制度漏洞8个,收集全乡党员干部廉政档案72份,开展廉政谈话及提醒谈话19人次。深化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全年共收到问题线索8件,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2件,立案审查违纪案件3件,追回集体资金借款1.5万元。组织召开全乡警示教育大会5次,通报剖析州、县及本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2起,组织观看《防腐为了人民》等警示教育片7部,线上参观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云上数字展厅”。四是扛实党管武装政治责任。乡党委专题研究武装工作6次,召开党委议军会议1次。高质量完成兵员征集,全年完成兵役登记223人,报名应征4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2人,其他学历28人,应征入伍4人。配齐配强民兵营(连)长和专武干部,整组编排民兵30人、普通民兵营698人,切实发挥退伍军人、民兵在乡村振兴、应急救援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常态化开展困难退伍军人帮扶和军烈属走访慰问,累计发放国家抚恤和定期生活补助金21.39万元。五是守好意识形态“主战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切实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建立“监测-分析-处置”全流程舆情管控与网络安全机制,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分析舆情走势,年内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妥善处理舆情案件5起,有效维护全乡社会稳定和良好形象。
(二)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成效显著。通过“党组织+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建立元阳县康坪茶叶加工厂,示范带动443户农户发展生态茶种植4000余亩,收购加工茶青120余吨,产值达520万元,“老箐仙境”“山悟七”两个商标获得有机认证。以茶农土地入股占比80%、公司20%的效益分成模式强化联农带农,带动农户就近就地务工300余人,助推茶叶种植户户均增收2000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增收25万元。发挥党员带头作用,有效带动村民发展释迦果、四季青柠檬等热区水果,种植规模稳步扩大。深化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模式,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合作模式,金子河流域鲟鱼养殖项目年产达180吨,年产值1080万元,辐射带动976户4694人增收,村集体经济年均增收38.9万元。多措并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025年9个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49.6万元。
(三)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一是细化完善“微网格”治理体系。突出党员“红色引领”,优先从党员中心户、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等人员中选配网格员,建立健全“十户一格”微网格401个,覆盖5172户24110人,推动基层治理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大坪乡矛盾纠纷“红黄绿”三级管控机制,每月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发动老党员、人大代表等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年排查矛盾纠纷143件,成功化解120件,化解率84%。三是扛实矿山安全生产属地责任。探索“党建+矿山打非治违”工作模式,建立乡、村、组三级书记抓矿山治理的工作机制。对辖区内563口废弃矿硐全部砌封并按盗采风险将矿硐分为A、B、C三类,构建三级网格包保体系,配备网格员58名,组建矿山巡查队,采取“白天巡查+晚上暗查”方式,持续加强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巡查整治。联合县级部门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3次,累计巡查排查673口矿硐,出动车辆70车次,投入人力317人次,劝阻私挖滥采矿山行为40余次,查获非法运输矿产资源3起。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收入合计35,688,719.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88,719.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12,174.69元,增长19.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12,174.69元,增长19.0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支出合计35,688,719.64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0,082.46元,占总支出的33.48%;项目支出23,738,637.18元,占总支出的66.5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12,174.69元,增长19.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67,489.99元,增长15.10%;项目支出增加4,144,684.70元,增长21.1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增长,同时基本支出稳步提升,两者共同推动预算总支出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50,082.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30,943.30元,占基本支出的91.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9,139.16元,占基本支出的8.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38,637.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9,820.00元。
1.元财建发〔2025〕90号办公电脑采购项目经费99,8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昆明金碧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华为电脑购置款。
2.元财行指〔2024〕39号2024年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资金项目经费49,040.00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代表履职经费、会议、培训、活动等餐费、办公用品、报刊等支出。
3.元财行指〔2024〕59号2024年县级补助乡镇人大工作经费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12月人大文具办公用品款支出。
4.元财行指〔2025〕44号2025年县乡人大代表活动资金项目经费22,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人大代表培训餐费支出。
5.元财行指〔2024〕38号2024年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资金项目经费13,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款支出。
6.元财预〔2025〕49号大坪乡2025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76,507.68元,主要用于报刊、临聘人员、志愿者工资、电费、网络费、会议、培训餐费等支出。
7.元财综指〔2024〕188号大坪乡矿山综合巡查整治工作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矿山综合巡查整治工作经费(服务期限:2024年3月12日—2025年3月11日)(元阳县自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支出。
8.元财预指〔2025〕8号大坪乡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资金项目经费234,4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方程豹越野车(车牌号:云G.F20068)(水富得安汽贸有限公司)支出。
9.元财综指〔2025〕68号大坪乡党风廉政建设经费10,34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清廉云南建设学习教育丛书款(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报刊费等支出。
10.元财行发〔2024〕11号2024年元阳县党员教育经费12,48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万名党员进党校”餐费、住宿费支出。
11.元财行发〔2024〕6号红河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奖补资金项目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培训费餐费(昔永琼)支出。
12.元财教发〔2024〕20号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十八塘村委会购买办公耗材款及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款支出。
13.元财教发〔2024〕1号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开省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经费4,9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站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网络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支出。
14.元财教发〔2025〕131号2025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助资金项目经费1,1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站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网络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支出。
15.元财社发〔2024〕123号红河州财政局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4,420.00元,主要用于芦山村委会计算机耗材款、芦山村委会办公用品款、芦山村委会饮水机款、大坪村委会小平子村慰问文具用品款等支出。
16.元财农发〔2024〕47号2024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资金项目经费3,204.00元,主要用于耕地复耕复种补贴(大坪村委会小平子村杨玉彬农户自行复种4.73亩+芦山村委会大鱼塘村李金明农户自行复种4.17亩)支出。
17. 元财农发〔2024〕43号2024—2025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经费55,000.00元,主要用于大坪乡2025年户厕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款(三岔河村委会平安寨35座)(石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支出。
18.元财农发〔2025〕1号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136,983.90元,主要用于(第二批)大坪乡马店村委会大寨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工程款(元阳县联合建安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大坪乡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元阳县联合建安有限责任公司)等支出。
19.元财综指〔2025〕47号2024年度中信集团定点帮扶元阳县资金项目经费998,800.00元,主要用于大坪村委会老箐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款(云南梯田星建设有限公司)、大坪村委会风景村、老箐村农房修缮项目工程款(云南梯田星建设有限公司)等支出。
20.元财综指〔2025〕17号元阳县2024年“携手兴乡村”大坪乡大坪村委会大坪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497,024.20元,主要用于元阳县2024年“携手兴乡村”大坪乡大坪村委会大坪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云南辉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出。
21.元财农指〔2025〕15号2025年元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坪乡三岔口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缺口资金(元阳县联合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大坪乡马店三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缺口资金(元阳县联合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大坪乡小寨田坝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缺口资金(华固集团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等清偿以前年度项目支出。
22.元财农发〔2025〕26号大坪乡大坪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资金项目经费5,928,000.00元,主要用于元阳县2025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大坪乡大坪村委会乡村振兴示范打造项目工程款(云南伟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出。
23.元财预〔2025〕91号2025年元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元阳县大坪乡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工程款(云南聚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元阳嘎娘分公司)支出。
24.元财资环发〔2025〕44号元阳县2025年第五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大坪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项目)资金项目经费558,320.00元,主要用于(第五批)大坪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项目工程款(云南冠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支出。
25.元财农指〔2025〕21号大坪乡三岔河村委会白石老寨村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99,000.00元,主要用于大坪乡三岔河村委会白石老寨村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云南启昌建设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支出。
26.元财农发〔2025〕75号元阳县2025年第五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大坪乡十八塘村村委会小型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资金998,400.00元,主要用于(第五批)大坪乡十八塘村委会小型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27.元财农发〔2024〕112号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32,656.92元,主要用于大坪乡茶叶加工厂扩建项目、大坪乡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大坪乡小寨村委会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大坪乡大坪村委会农产品集散点建设项目等支出。
28.元财农发〔2023〕129号元阳县2024年省级拨付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44,500.00元,主要用于大坪村委会购买水泥款、小寨村委会宣传展板制作费及铁门及彩钢瓦棚款和复合肥款、靛塘村委会种植培训费(小米辣种植培训餐费2,100元+人参果种植培训餐费2,400元+反季节甜玉米种植培训餐费2,500元)(黄海龙)及办公用品款(硒鼓2个1,900元+文件架1,100元)(黄海龙)等支出。
29.元财农发〔2024〕7号元阳县州级2024年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资金160,363.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第四季度州级选派驻村队员食宿交通补贴、村委会水泥款、办公用品款、农用薄膜款等支出。
30.元财农发〔2025〕17号2025年州级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262,585.50元,主要用于2025年第一至第三季度驻村队员食宿交通补贴、村委会水泥款等支出。
31.元财农发〔2025〕3号 2025年省级拨付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三岔河村委会办公用品采购款(李庆)支出。
32.元财预发〔2024〕131号红河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太阳寨村委会办公家具、设备购置款(元阳县元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支出。
33.元财农发〔2024〕104号2025年大坪乡大坪村委会风景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资金468,2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元阳县大坪乡大坪村委会风景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工程款(元阳县联合建安有限责任公司)支出。
34.元财建发〔2025〕49号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资金153,992.00元,主要用于大坪乡2025年公路养护劳务费(蒋洪伟)及大坪乡2025年公路养护资金(元阳县达鑫建材经营部)支出。
35.元财建发〔2025〕29号2025年农村公路省级日常养护资金57,884.84元,主要用于2025年公路养护劳务费(蒋洪伟)及2025年公路养护基础设施建设材料费(元阳县马白建筑劳务分包服务部)支出。
36.元财资环发〔2025〕18号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016.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款(元阳县飞腾五金建材经营部)支出。
37.元财资环发〔2024〕78号2024年度强降雨转移避险补助资金3,94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强降雨转移避险补助资金(白石寨村委会新上寨3组2人284*2+大坪村委会马岭小寨村12人281*12)。
38.元财资环发〔2024〕11号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65.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物资款支出。
39.元财资环发〔2024〕60号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28,920.00元,主要用于防汛应急救灾劳务费(元阳县马白建筑劳务分包服务部)支出。
40.元财资环发〔2025〕75号2025年省级防汛防台风应急救灾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坪乡2025年防汛防台风应急救灾劳务费(元阳县马白建筑劳务分包服务部)支出。
41.元财债发〔2025〕40号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2,397,573.35元,主要用于元阳县大坪乡易地搬迁三岔口安置点工程尾款(元阳县联合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大坪乡2020年度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建项目尾款(红河南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元阳县大坪乡易地搬迁梯子坪安置点尾款(元阳县联合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元阳县大坪乡马店三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尾款(元阳县联合建安有限责任公司)等清偿以前年度项目支出。
42.元财综发〔2024〕25号2024年州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乡镇“街道”体育活动经费)项目经费200.79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杯入场服、球服、球鞋支出。
43.元财综发〔2025〕17号2025年州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杯住宿费、伙食费、入场服、球服、球鞋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70,945.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3%。与上年相比增加4,162,066.55元,增长14.30%,完成年初预算的272.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65,36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3%,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乡镇补贴、兽医补助、社会救济、网络费、电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十八塘村委会购买办公耗材款、十八塘村委会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款、文化站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网络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1,295.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9%。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老党员定补、遗属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保险基数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8,369.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5%。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保险基数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4,477,31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7%,完成年初预算的515.74%。主要用于村委会干部、村小组人员工资、村委会工作经费、职工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清查元阳县大坪乡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大坪乡三岔口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大坪乡马店三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大坪乡小寨田坝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第一批)大坪乡茶叶加工扩建项目、(第一批)大坪乡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大坪乡小寨村委会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第一批)大坪乡大坪村委会农产品集散点建设项目、(第二批)大坪乡马店村委会大寨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大坪村委会老箐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11,87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5年公路养护基础设施建设材料费、劳务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99,8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华为电脑购置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7,9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2,9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强降雨转移避险补助资金(白石寨村委会新上寨3组2人284*2+大坪村委会马岭小寨村12人281*12)、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防汛应急救灾物资及劳务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1,700.00元,决算为279,575.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2,435.23元,增长160.9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决算为234,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84%,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0.00元,决算为17,195.1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5%,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7,9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1%,完成年初预算的46.6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4,4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44.77元,下降4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020.00元,下降62.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9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7,020.00元,下降62.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1,700.00元,支出决算为279,575.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2,435.23元,增长160.9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决算为234,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0.00元,决算为17,195.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7,9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经费,践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管控“三公”经费各项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实际购置价格低于年初预算数标准,是本次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核心影响因素之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34,4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944.77元,下降4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020.00元,下降62.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9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7,020.00元,下降62.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一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方程豹越野车(车牌号:云GF20068)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经费,践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管控“三公”经费各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的原因是我单位在开展日常工作中面临着公务出行频繁、道路条件复杂等实际困难,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解决当前用车紧张问题特此购置车辆;情况是购置插电式混合动力方程豹越野车一辆(车牌号:云GF20068),规格型号:方程豹牌QCJ2030ST6HEV1。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调研、督查、指导、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业务较多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9,139.16元,比上年增加600,773.50元,增长143.60%,主要原因是上年按乡镇汇总录入表填报,不含事业支出,今年单户表报送,为全口径数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元阳县大坪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2,636,528.40元,其中,流动资产1,703,463.03元,固定资产2,678,545.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254,52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99,934.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8,785.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8,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57,40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349,140.8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61.1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422,002.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55,274.54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需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1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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