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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czj/2026-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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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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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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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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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南沙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沙镇人民政府是基层人民政府,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等,在辖区内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统一领导本镇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南沙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促进南沙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镇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元阳县南沙镇党群服务中心;
2.元阳县南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3.元阳县南沙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4.元阳县南沙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元阳县南沙镇人民政府
2.元阳县南沙镇党群服务中心
3.元阳县南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4.元阳县南沙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5.元阳县南沙镇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元阳县南沙镇人民政府所属4个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并入元阳县南沙镇人民政府核算,故纳入元阳县南沙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谋划,州委“337”和县委“338”工作思路,立足“一城两山、三河四产”规划布局,紧紧围绕镇党委“东西联动成带、南北两山互联”的“围城经济”带建设的工作思路,更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南沙镇打造成为产业聚群、物流集散、暖冬避寒、康体休闲的乡村振兴示范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二是坚持精细农业发展方向,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防线。三是突出产业振兴,做强以枇杷、冬早蔬菜、芒果为主的优势产业,做大以生猪、肉牛为主的畜牧养殖业,做优以荔枝、无花果、热桃为主的特色产业,做活以沙仁沟村、大沙坝、那里村为典型的“周边游”乡村文旅产业。四是持续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持续推进通自然村硬化路建设进程。五是积极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继续巩固发挥南部交通枢纽区位优势,补齐自然村通硬化路短板,建成广泛覆盖的高水平“四好农村路”。六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保护力度,强化引导节约用水意识,稳步推进水资源使用收费管理制度。七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落实好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推进森林防火“六个严禁”、秸秆(垃圾)禁烧等专项行动,坚守耕地林地红线,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八是狠抓人居环境整治。压实保洁员环境卫生片区责任,组织群众参与常态化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对村庄内外、庭院内外、道路沿线、沟渠等进行全面清理。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南沙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收入合计59,147,564.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49,118.32元,占总收入的99.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8,446.41元,占总收入的0.3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088,927.26元,下降27.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287,373.67元,下降27.4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98,446.41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相比减少了大额征地补偿款和工程项目款的列支,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县委组织部下拨南沙镇南沙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资金划转到自有资金账户挂接项目支出,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南沙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支出合计59,147,564.73元。其中:基本支出19,230,226.37元,占总支出的32.51%;项目支出39,917,338.36元,占总支出的67.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089,887.26元,下降27.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84,823.34元,增长13.48%;项目支出减少24,374,710.60元,下降37.9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正常变动,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幅不定,村委会(社区)及小组工作经费较上年支出增加,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南沙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30,226.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74,600.93元,占基本支出的92.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5,625.44元,占基本支出的7.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南沙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917,338.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人大工作相关支出共计90,112.00元,主要用于县、乡代表活动经费43,712.00元,县级补助乡镇人大工作经费20,000.00元,县人大代表履职经费26,400.00元。
2.行政运行相关支出共计153,997.19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153,997.19元。
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共计94,350.00元,主要用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60,900.00元,基层建设工作经费29,000.00元,纪委工作经费4,450.00元。
4.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共计51,253.12元,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50,423.12元,组织专项经费830.00元。
5.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共计20,000.00元,主要用于南沙镇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奖补资金20,000.00元。
6.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共计17,100.00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工作经费17,100.00元。
7.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共计112,310.00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补助资金2,100.00元,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0,000.00元,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经费10,210.00元。
8.殡葬支出共计197,000.00元,主要用于第二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南沙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资金197,000.00元。
9.农村环境保护支出共计300,000.00元,主要用于元阳县南沙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300,000.00元。
10.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共计198,446.41元,主要用于南沙镇南沙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198,446.41元。
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共计75,947.00元,主要用于州级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35,897.00元,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40,050.00元。
12.农村社会事业支出共计55,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55,000.00元。
13.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共计130,045.60元,主要用于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资金106,113.60元,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补助资金23,932元。
1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共计13,042,415.19元,主要用于元阳县南沙镇石头寨村委会蚂蚱寨村产业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898,740.00元,南沙镇2017—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补短板资金300,000元,南沙镇易地搬迁项目缺口资金300,000元,元阳县2025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南沙镇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158,592.83元,元阳县2025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南沙镇红河谷农文旅融合产业带发展项目资金3,894,326元,元阳县2025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南沙镇赛刀村委会干冲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2,495,870.36元,元阳县2025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元阳县南沙镇甘蔗山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3,994,886.00元。
15.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共计17,172,056.61元,主要用于南沙镇桃园村委会那里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08,222.00元,2023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种苗补助资金36,000.00元,南沙镇大沙坝村2024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资金1,188,029.90元,元阳县2025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南沙镇桃园村委会桃园村热桃种植示范基地项目资金2,763,900.00元,元阳县2025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南沙镇赛刀村委会干冲村热区水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996,000.00元,元阳县2025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南沙镇石头寨村委会石头寨村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3,496,838.79元,元阳县2025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南沙镇呼山村委会幸福村农产品交易市场顶棚建设项目资金1,996,569.59元,元阳县2025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元阳县2025年养殖建设项目资金798,399.34元,南沙镇乡村振兴工作经费78,808元,元阳县南沙镇石头寨村委会蚂蚱寨种植基地灌溉引水设施建设项目资金996,800.00元,元阳县2025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南沙镇“家门口务工车间”五金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资金1,997,000元,南沙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158,288.99元,元阳县2025年第五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元阳县热区椰枣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资金557,200.00元,元阳县南沙镇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经费100,000.00元。
16.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共计558,000.00元,主要用于元阳县南沙镇五帮村委会沙仁沟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558,000.00元。
1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共计13,000.10元,主要用于2024年村委会(社区)工作经费13,000.10元。
18.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共计1,516,200.00元,主要用于南沙镇大沙坝村2024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资金1,516,200.00元。
19.公路养护支出共计214,682.25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214,682.25元。
20.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共计115,92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经费115,920.00元。
21.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共计37,889.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37,889.00元。
22.自然灾害防护、救助相关支出共计150,42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强降雨转移避险补助资金420.00元,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0,000.00元,防汛防台风应急救灾资金100,000.00元。
23.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共计2,369,193.89元,主要用于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资金2,369,193.89元。
24.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共计77,000.00元,主要用于南沙镇2025年“5·20”公园集体婚礼暨会聚良缘青年联谊会活动经费17,000.00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南沙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施设备补助资金60,000.00元。
25.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共计20,000.00元,主要用于州级教育彩票公益金乡镇体育活动经费20,000.00元。
26.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共计3,135,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州级专项彩票公益金元阳县南沙镇桃园村委会麻木寨村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元,2024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三批)南沙镇那里村同心共筑和美家园民族团结项目资金3,03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南沙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10,035.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3%。与上年相比减少22,704,279.58元,下降29.87%,完成年初预算的278.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32,66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5%,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9%。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事务、组织事务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事务的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内人员变动大,实际发放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与预算数有出入;二是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7,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7,1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2,3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12,31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2,32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74,908.96元、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401,029.01元、死亡抚恤支出79,123.00元、殡葬支出197,000.00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3,8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68.0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内人员变动大,实际发放基本工资、津补贴、生活补助等与预算数有出入;二是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0,03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完成年初预算的98.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5,922.8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2,418.5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1,695.9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大,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有所出入。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支出3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1,318,33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1%,完成年初预算的437.26%。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5,947.00元、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3,795,265.00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55,000.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30,045.6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042,415.19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7,172,056.61元、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558,000.0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4,973,406.64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516,2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内人员变动大,实际发放基本工资、津补贴、生活补助等与预算数有出入;二是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14,682.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214,682.2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15,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5,92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6,2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完成年初预算的98.5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大,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与预算数有出入。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0,4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420.00元、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50,000.00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1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8,500.00元,决算为301,051.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8,307.83元,增长313.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入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4年未清算的费用,导致支出较上年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53,997.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15%,完成年初预算的90.5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47,053.8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85%,完成年初预算的8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3,997.1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5,710.64元,增长106.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00.00元,增长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8,500.00元,支出决算为301,051.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8,307.83元,增长313.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入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4年未清算的费用,导致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53,997.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47,053.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各方面缩减开支,导致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53,997.1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5,710.64元,增长106.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入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4年未清算的费用,导致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公务用车车辆数量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确保满足日常出行工作需求,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防洪防汛、综治维稳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南沙镇人民政府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5,625.44元,比上年增加451,590.39元,增长49.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取数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中村委会(社区)及小组工作经费较上年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959,682.25元、会议费2,978.00元、培训费2,982.00元、委托业务费44,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053.89元、维修(护)费1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629.30元、设备购置6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元阳县南沙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8,295,632.47元,其中,流动资产12,564,025.31元,固定资产3,465,806.6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260,710.44元,无形资产5,090.0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49,568.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5,937.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88,781.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28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821,296.9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196.2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935,220.5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143,400.72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元阳县南沙镇人民政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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