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yyxczj/2026-00217
-
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9-01
-
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承担生态修复、造林(草)绿化等工作。起草国土绿化规划、意见,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义务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下产业发展,培植林下经济。贯彻执行国家退耕还林(草)的政策法规,承担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协调、实施、资金管理及检查验收工作。承担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整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退耕还草有关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及推广工作;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重点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学术交流、实用技术培训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承担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草原调查监测和评价;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占用征收林地和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森林资源和草原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编制;林业和草原专项核查;林业和草原作业设计调查;营造林规划设计;林业和草原数表编制;地方林业和草原标准制定。
承担林草种子管理工作。组织林草引种及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管理工作;组织林草良种选育、示范、推广及林木品种审查认定申报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草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为林草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种苗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等。
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授权执行国家检疫任务;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减灾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目标任务管理工作,以及元阳县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任务;编制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新药剂、新技术推广和业务培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火宣传、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等工作。
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管理。拟订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与发展的意见,编制、监督和管理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和草地有关管理工作与保护利用规划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的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草原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承担林地、林权有关管理工作和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林下产业发展,培植林下经济。指导、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
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和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加强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生态修复、造林绿化等工作。加强森林资源及其档案管理。维护生态安全,发挥国有林生态屏障作用。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草原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退耕还林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年末遗属13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7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护绿”,资源保护屏障持续巩固
1.林长制引领作用充分彰显。全面推行“林长+警长”协作机制,设立县乡村三级林长300名,林长制体系高效运行,发布县级总林长令1号,县、乡、村三级林长及督察长累计开展巡林督查2507次,责任体系持续压实,统筹推进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一体化保护管理。
2.夯实资源管护基础。及时兑现2024年度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723,000.00元,覆盖14个乡镇139个村委会,完成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管护任务;聘用各类护林员2300名常态化开展巡林管护;投资1,000,000.00元建设森林资源管护站2座(小新街后山管护站已建成,新街林场石哈斗管护站有序推进),完成分水岭林区管护用房加固改造及五指山、胜村林区管护用房功能完善。
3.强化资源监管与执法。一是规范森林资源管理。优化林业行政审批流程,现场查验54个项目,初审转报19个重点项目,涉及林地面积约124.5公顷,缴纳植被恢复费5,914,000.00元、确保了19个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了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林业用地需求;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共办理采伐许可证675份,涉及采伐面积932公顷、林木蓄积量约6.36万余立方米,实现了森林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平衡。二是落实生物多样性监测保护。完成元阳县4个古树群落及35株散生古树信息的数据修正及坐标复位,对高城村50株古树荔枝挂牌;实施野生动物救助33起,落实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理赔93起;开展松材线虫病等疫病普查,落实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控措施,未发生重大疫情;三是加大执法整治力度。联合森林公安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等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办理林草行政案件65件(野生动植物案件13件),移交公安机关1件,追究刑事责任1人,收缴罚没款238,000.00元,恢复各类林地161.91亩,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83只,有效维护了生态安全。
4.强化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一是构建立体化监测预警体系。 充分利用上级卫星遥感监测卫星热点数据、14套热成像视频监控系统及3台无人机开展重点区域巡航,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二是建强专业化扑救队伍。投入防火经费1,038,000.00元,组建县乡村三级扑火梯队4471人,储备专业装备2184台(套),组织护林员划分责任片区,严格火源管控。三是夯实防火基础设施。开挖防火通道78公里,设立检查哨卡42个,严格进出山管理和火源管控。四是深化防火宣传教育。开展防火宣传“五进”活动1696次,出动宣传车1560台次,发放10310余份,利用融媒体推送信息,实现宣传覆盖率100%。通过以上措施,实现了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下的目标,创造了连续32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优异成绩。
(二)着力“扩绿”,生态空间容量有效拓展
1.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储备各类种子2450公斤,建设苗圃2727亩(新育苗474亩),完成义务植树85万株,任务完成率100%。
2.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实施哈尼梯田核心区生态景观造林2780亩,有效守护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生态底色。同步推进新街国有林场森林抚育2000亩,持续管护退耕还林成果18.66万亩,兑现补助资金24,480,000.00元,重点区域生态质量持续提升。
3.谋划重大生态项目。坚持规划引领,谋划“十五五”林草项目12个,总投资6,817,000,000.00元,申报2026年中央财政项目12个,申请资金84,278,000.00元;完成《元阳县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2025-2035)》编制,总投资23,288,000,000.00元,目前已完成其中五个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估算投资7,887,000,000.00元,已纳入“十五五”规划;红河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投资149,890,000.00元)已完成初步设计,并报国家林草局备案,预计12月底开展招投标。此外,林业碳汇工作稳步推进,资源本底数据已上报,正积极争取列入全州第二批碳汇试点。
(三)推动“兴绿”,生态经济价值日益显现
1.深化林权改革。建立流转与抵押联办机制,实现林地流转5157亩,流转期20年,流转总价218,274,300.00元(其中包含土地流转费51,569,800.00元及林地补偿费166,704,500.00元),并通过林权抵押成功融资(贷款)190,000,000.00元,有效盘活了林业资源价值。
2.壮大林下产业。新植草果、板蓝根、滇黄精等3200余亩;创新推广复合经营模式,推进新街国有林场与企业合作实施“杉木+金毛狗蕨”复合种植项目,完成编制《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人工林下种植实施方案》,计划12月中旬启动200亩示范种植,至2028年完成种植2000亩,目前项目正有序推进。截至2025年,全县林下中药材种植规模达9.04万亩,特色经济林、森林蔬菜等产业稳步发展,形成了多元化的绿色产业格局。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77,331,078.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31,078.1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747,867.59元,增长44.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747,867.59元,增长44.3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央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本年清算,2025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85,82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77,331,078.11元。其中:基本支出9,540,302.80元,占总支出的12.34%;项目支出67,790,775.31元,占总支出的87.6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744,593.27元,增长44.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3,586.05元,增长7.23%;项目支出增加23,101,007.22元,增长51.6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央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本年清算,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85,820.00元支付拖欠企业账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40,302.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80,566.08元,占基本支出的97.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9,736.72元,占基本支出的2.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790,775.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90,446.00元。
1.生态护林员项目经费21,070,500.00元,主要用于续聘生态护林员2250名,提高农户经济收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强化生态护林员管理。
2.退耕还林项目经费32,48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并落实相关政策,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任务给予政策补助,保障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成效。
3.公益林天然林项目经费5,017,2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保护天然林,天然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提高质量转变;林区经济社会进一步和谐发展,兜牢国有林业单位职工基本民生底线;加强天然林和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护,提高森林质量,保障森林资源蓄积量持续增长;提升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
4.数字林草项目经费982,400.00元,主要用于安装维护14套高点火情视频监测点和软件系统,设备完好,能够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红河数字林草”高点监控的最大效益。
5.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经费152,800.00元,主要用于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积极主动预防、狠抓防火宣传攻势、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对森林火情火点及时进行有效处置,防范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6.森林火灾保险服务补贴项目经费657,7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红河州2023年至2025年森林火灾保险服务,其中元阳县保险服务森林面积180.69万亩,引导和支持农户参加森林火灾保险,保障林农财产不受损失。
7.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项目经费7,985,800.00元,主要用于化解元阳县南沙至梯田景区通道绿化提质工程项目及防火营地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债务,提高政府可信度、满意度。
8.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费290,446.00元。
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元阳县小新街后山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1个,建设总规模150平方米,管护房和厨房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停车场为硬化面,从而提升森林资源管护设施。
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第二批)项目经费22,826.00元,主要用于有害生物防治专用设备购置,提高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效率及质量。
2025年第二批中央基建办公电脑采购项目经费67,62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单位办公设备,不断改善办公条件,提高职工工作效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45,258.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7%。与上年相比增加15,758,773.27元,增长29.41%,完成年初预算的773.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数为公务员奖励1,500.00元,退休安家补费300.00元,而年初预算为公务员奖励3,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8,99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2%。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6,04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181,3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生态护林员、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专职护林员劳务报酬及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1,385,200.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8%,完成年初预算的626.92%。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福利、退耕还林补助、遗属补助、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支出、防火扑救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预算调整导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67,6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政府集中采购办公设备。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4,3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完成年初预算的96.78%。主要用于补助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0,000.00元,决算为411,830.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3,425.50元,增长177.5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0元,决算为411,830.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6.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5,347.50元,增长225.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922.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1,922.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1,830.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3,425.50元,增长177.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0元,决算为411,830.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履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禁止浪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5,347.50元,增长225.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922.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1,922.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湿地资源保护、草原调查监测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736.72元,比上年减少49,584.57元,下降16.03%,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降低成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交通补贴、办公水电费、水电费、公务出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0,228,005.72元,其中,流动资产365,779.10元,固定资产9,830,479.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1,747.0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21,674.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3,273.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2,115.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22,11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4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3,953.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4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9,493.0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33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8,538.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xlsx】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县政府
魅力元阳
时政元阳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专题专栏
滇公网安备 53252802528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