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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元阳县
信件标题 关于低保户自来水费用的减免优惠
内容 领导同志:您好!感谢政府广开渠道,倾听老百姓的心声。我的母亲是一名低保户。有幸从有关方面获悉,低保户是可以免费使用一定额度的自来水。故此,也和县自来水公司联系过。针对此情形,元阳县自来水公司的答复称,低保户须要同时具备低保户、残疾证,才有资格享受自来水费的优惠减免。我对县自来水公司这种做法感到疑惑。随后了解其它地方,从未听闻有此一说!毕竟它是惠及广大低保户的民生政策,政府是绝不会通过设置门槛的方式,让这些惠民的好政策可望而不可及的。唐突之处,请见谅!
创建时间 2022-03-2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22-03-22
回复部门 元阳县自来水厂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元阳县自来水厂水费是根据《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元阳县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调整的通知》元发改发〔2017〕75号文件规定收取费用,对持有残疾证并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用水户,每月每户用水量超过2立方米的,免费供给1立方米生活用水;对五保户及烈属每月每户免费供给2立方米生活用水。


元阳县自来水厂

回复人 元阳县自来水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