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毅福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政、税务、金融、防风化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机关事务、地震、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机关事务局、县地震局、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武装部、国家税务总局元阳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中国人民银行元阳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元阳县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元阳县支行、云南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元阳管理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元阳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元阳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