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转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红交执法便〔2023〕146号)要求,元阳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云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等规定对辖区内的客运企业、客运站及出租汽车企业(含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开展2023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日。
被考核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联系电话的方式,向元阳县交通运输局书面申诉。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对申诉者的一切信息,我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4 日至2024年2月3日
受理单位:元阳县交通运输局
受理地点: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交通运输局二楼综合运输科
监督电话:0873—5644244。
邮政编码:662400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