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县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招标文件费用收取再次通知如下:
一、我县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任何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及时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
二、电子招标项目一律不得收取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