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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交易保证金清退管理的通知

来源:元阳县政务局 发布日期:2022-12-06 00:00:00 浏览次数:

各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保证金收退行为,缩短投标人交易保证金积压时限,减轻企业负担,现就交易保证金清退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保证金管理,提高退还时效

各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要严格执行《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集中收退管理办法》规定,在规定退款时限内及时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收退系统”向我中心发起退款申请。需延期或暂扣交易保证金的,必须在规定退款时限内向我中心发起延期或暂扣交易保证金的申请(需有招标人(采购人)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说明延期或暂扣的原因、延期或暂扣时限。

二、强化动态管理,加强保证金清退

对交易系统内项目逾期未清退的保证金,由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提醒其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我中心发起退款、延期或暂扣交易保证金的申请(需有招标人(采购人)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未收到各代理机构发起的退款申请、延期或暂扣申请的,将视为同意清退,我中心将通过系统自动进行清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采购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普女士;龙女士

电 话:0873-3032475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