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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2018年度国有资产综合管理 情况报告

来源:元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12-28 00:00:00 浏览次数:

——元阳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余胜华

2019年9月12日

尊敬的赵主任,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元阳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元发〔2019〕7号)文件要求和部署,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元阳县2018年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县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大自然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力度,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县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07,550.05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1,434.81万元,占总资产的36.2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账面数(净值)196,115.24万元,占总资产的63.77%。

(一)国有企业资产方面

1、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县3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1,434.81万元,比上年的110,859.74万元减少575.07万元,减少0.52%;负债总额59,279.87万元,比上年的55,953.20万元增加3,326.67万元,增长5.95%;资产负债率53.19%;所有者权益总额52,154.94万元,比上年的54,906.54万元减少2751.60万元,下降5.01%;

2、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情况:2018年,全县国有企业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761.99万元,同比上年营业总收入1,717.52万元增加1,044.47万元,增长60.81%;利润总额-38.81万元,同比上年利润总额-594.50万元减亏555.69万元,减亏93.47%;净利润-40.10万元,同比上年净利润-594.50万元减亏554.4万元,减亏93.25%;应交税费总额41.10万元。

3、国有资产社会贡献情况:2018年,全县国有企业社会贡献总额225.31万元,比上年下降8.5%。组成因素中,职工薪酬、福利费均同比不变;应交税费同比下降。其中:实际发放职工薪酬总额184.21万元,与上年不变;实际支付职工福利费0.03万元,与上年不变;应交税费41.10万元,比上年下降33.63%。

4、国有资本投向及布局情况:县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主要投向投融资平台、旅游及其他行业。

5、现金流情况:全县国有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40.81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4,692.86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2,246.97万元。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万元,支出150万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50万元。

7、企业管理人员情况:根据中共元阳县纪委检查委员会、中共元阳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的通知》(元组通〔2017〕15号)精神,全面清理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问题。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方面

1、资产概况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账面数(净值)196,115.24万元,较上年增长11.86%;经清查盘点后,资产总计实有数196,115.24万元。负债总计账面数62,736.28万元,较上年增长14.05%。净资产总计账面数133,378.96万元,较上年增长10.85%。

按单位性质划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86,410.09万元,占总资产44.0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09,705.15万元,占总资产55.94%。

按资产类别划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96,115.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816.07万元,占总资产59.57%;固定资产(净值)76,395.87万元,占总资产38.95%;在建工程2,590.48万元,占总资产1.32%;无形资产302.38万元,占总资产0.15%;其他资产10.44万元,占总资产0.01%,具体资产明细如下:

(1)流动资产情况。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流动资产合计116,816.07万元,其中:库存现金24.70万元、银行存款66,078.83万元、应返还额度29,788.69万元、其他应收款18,205.83万元、应收账款1,392.17万元、预收账款63.39万元、存货826.54万元、其他流动资产435.92万元。

(2)固定资产情况。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81,404.34万元,累计折旧5,008.48万元,净值76,395.86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房屋45,899.93万元)47,466.67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0.19%;通用设备18,025.76万元,占固定资产的22.52%;专用设备9,630.6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9.26%;文物和陈列品7.1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1%;图书档案867.4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13%;家具用具5,406.65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89%。

房屋资产情况: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期末账面面积581,670.89平方米(办公用房120,970.31平方米、业务用房341,629.43平方米、其他用房119,071.15平方米),其中:行政单位占有122,583.03平方米、事业单位占有459,087.86平方米。房屋期末账面原值45,899.9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5,240.54万元、事业单位30,659.39万元.

(3)在建工程情况。主要是在建未完工程投资总额2,590.48万元。

(4)无形资产情况。主要是工作软件(如金蝶软件无形资产)等原值302.38万元。

2、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8,960.89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新增房屋及构筑物4,879.78万元,占54.46%;新增通用设备1,725.95万元,占19.26%;新增专用设备1,222.74万元,占13.65%;新增图书档案479.39万元,占5.35%;新增家具、用具、653.03万元,占7.29%。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固定资产7,975.49万元,占89%;调拨133.14万元,占1.49%;接受捐赠434.86万元,占4.83%;其他方式新增417.4万元,占4.66%。新增无形资产45.82万元,其中:新增非专利技术2.11万元,占4.6%。

(2)资产使用情况。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资产总计81,404.34万元,其中:自用80,702.28万元;闲置18.5万元;其他683.56万元。自用无形资产总计302.38万元。

(3)资产处置情况。单位处置资产总额合计1,463.19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固定资产合计1,444.2万元,占比98.7%,其中:房屋及构筑物资产合计22.93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1.59%,通用设备类资产合计1,116.07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77.28%,专用设备类资产合计287.55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19.9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资产合计17.65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1.22%。无形资产合计18.99万元,占比1.3%。

(4)资产收益情况。单位有偿使用收益总计23.46万元,其中:出租出借收益23.46万元。资产处置收益0.02万元,其中:本期处置收益0.02万元已缴国库。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方面

土地资源:根据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全县国有土地资源221232.01公顷。从类型看,林地126763.55公顷最多,其次为耕地56451.47公顷、其他土地20506.47公顷、草地5689.15公顷、园地5378.4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71.0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89.8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82.03公顷。

矿产资源:元阳县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截止2018年底,全县主要矿产保有资源量:铁矿石9933万吨、铜45649吨、铅36024吨、金16363千克、晶质石墨44.5万吨、石膏763.8万吨、镍(伴生)578吨、银(伴生)25吨。

此外,尚有未上表资源储量:铁矿石36.3万吨、铜3027吨、金587千克、石膏260.4万吨、砖瓦用页岩12.4万立方米、饰面用大理岩226.7万立方米、片麻岩693.6万立方米。金、铅、锌主要分布在大坪、哈播一带;铁、铜、大理石、宝玉石分布在逢春岭至马街一带;石膏等非金属资源主要分布在红河南岸沿线。

森林资源:按照2017年经省政府同意使用的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全县国有森林面积9.7万公顷,蓄积920.6万立方米,其中国有天然林面积1.7593万公顷,蓄积286.6万立方米,人工林面积0.0656万公顷,蓄积7.432万立方米。

水资源:2018年全县水资源总量20.83亿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减少3.56%,与常年比偏多5.6%,产水模数94.0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人均水资源量4547立方米,低于全州平均水平(4916立方米)。

二、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

1、完善监管方式,夯实国有企业改革基础。健全监管制度,依法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一是对县属国有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按照“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分类指导,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以人为本、确保稳定”原则。二是理顺企业产权关系。对县内国有资产进行整合后,县国资局依法授权国资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三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工作。将国企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加强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全面清理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问题,充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班子,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2、盘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国企改革与国资管理相结合,国企改革与化解系统性风险相结合,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根据财政部要求,组织县属相关部门开展了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清查登记工作,要求债务项目单位认真查阅资料、完善债务项目信息、填报债务投资项目形成的资产,逐项落实未形成资产的原因,将县内产权清晰的国有闲置资产和哈尼小镇房产、两城区排污管网、保障性安居房等有一定经营性收益的资产划转到国有企业,有效盘活了政府存量资产、资源,提高了企业资产总量,降低了企业负债率,有效提升了企业融资能力。

3、优化资源布局,深化国企改革。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意见》和《红河州国资委关于加快国企改制推动融资平台整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大国企改革力度,推动融资平台公司整合,根据我县实际,将现有的元阳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元阳县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元阳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元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元阳县云上梯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元阳自来水厂等6家公司整合到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了报表合并。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1、完善制度,建立完整的监管体系。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体制,县政府根据中央和省级有关规定,制定了《元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元阳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涵盖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环节的制度体系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建立健全,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供了很好的管理依据和制度保障。目前县财政局设立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负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乡镇财政所和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从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的横向监管体系和从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的纵向监管体系已建立。

2、从严把关,强化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价格审核工作中,按照《元阳县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单位所需资产。一是加强新增资产配置的合规性、集约高效的原则进行审核,新增资产配置不科学、存量大的不予以核配。二是严格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精神要求,加强对新增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审核,实现新增资产的合理配备、节约高效。

3、清理盘活资产,提高使用效益。2016年全县已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家底,及时处理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产,强化资产管理责任和基础性工作。2017年首次清查登记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自然资源资产和政府债务投资项目形成的资产,为进一步盘活资产和化解政府性债务奠定基础,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4、推进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构建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逐项审核部门决算报表与资产报表的相互对等数据,两者应无差异,合理性差异逐项说明原因。二是构建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良性运行机制。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出租出借、处置审批,增强资产配置的合理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形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良性运行机制。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

1、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为全县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镇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绿色发展。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约束规范各类土地利用行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2、加强环境问题整治,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抓好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二是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四是加强生态建设,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注重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实施《生态县建设规划》,整合各类资源。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规划引领的建设格局。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积极探索工程建设新模式,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全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

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资源不共享、协同不到位的问题。比如:国有自然资源的监管职责分散在自然资源、林草、水务等多个部门,各类自然资源之间、各产权主体之间、各管理层级之间,不同程度地存在产权边界不清楚、管理体制不顺畅的问题。

(二)基础设施等政府经管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底数不清

一是国家目前对基础设施等政府经管资产管理尚处于试点研究阶段,还未出台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计量计价标准,管理中存在历史资料不完整、会计核算基础薄弱、计量计价方法不统一等问题。二是自然资源统计目前侧重于实物量统计,对其价值核算还处于探索阶段,难以准确掌握国有资产“家底”。

(三)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国有资产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国资监管工作需要和国有投融资平台实体化转型的需求。二是盈利水平不高,运营潜在风险大。部分国有企业主业不突出,资产负债率总体较高,核心竞争力不强,低效无效投资建设问题突出,盈利能力较低。通过市场融入的资金只体现了偿债功能,没有形成真正的债权、股权或资产,财务成本逐年增加,“借、用、管、还”的体系还尚未真正形成。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尚未有效建立,部分单位的房屋、大型设备存在不同程度闲置,国有资产的总体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意识不强,建设用地利用仍显粗放,水资源利用率低。

(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制度办法还不健全

今年是开展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第一年,工作刚起步,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还未有效建立;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的编制办法和相关制度还需建立健全;报告的范围、内容、重点、格式和口径等还未做到全面规范统一。

(五)领导重视力度不够

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资产管理人员更换频繁,单位资产管理混乱,资产正常报废、入账和日常报表报送不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高效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根据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特点和要求,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分类监管,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构建国有资本发展新格局,打造国有资产监管新模式,培育国有企业发展新动能。三是根据《政府会计准则》适时修订元阳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补充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管理制度。

(二)切实做好化解债务风险工作

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防范政府重大风险的工作要求,通过健全处置机制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措施盘活存量资产,化解政府性债务。一是在《元阳县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方案》中,明确我县今后三年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目标任务,建立化债目标责任制,将化债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化债措施、化债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全县化债任务按时按质完成。二是加大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和存量资金的力度,拓宽政府性债务偿债资金来源。

(三)健全国有资产管理问责机制

贯彻落实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通过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重点分析研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清晰掌握国有资产总量的变动趋势,同时,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作为一条红线,及早发现、尽快填补和堵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健全国有资产流失问责机制,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此外,严格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通过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倒逼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主体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国有资产运行配置效率。

(四)进一步摸清政府经管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底数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摸清资产底数、政策底数和问题底数。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尽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清查政府资产和负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细化核算内容,确保国有文物资产、国有储备土地、保障性住房、公共基础设施、储备物资等国有资产信息真实准确。二落实自然资源保护责任,持续开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工作,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

(五)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

一是尽快制定我县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各专项报告编制办法与指南,统一口径和要求。二是推动建立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和人大之间的数据互通共享,为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供保障,提高报告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