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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示

来源:元阳县农业农村和学科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1-06-30 00:00:00 浏览次数:

根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的要求,现对下列申请户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事宜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申请人:元阳县荣鑫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王云

水域位置:元阳县南沙镇寨刀村委会干冲村

养殖水面: 0.65公顷/9.75亩

使用期限: 2031年7月 10日止。

东至

经度E:102°44′21.37″纬度N:23°15′25.76″

西至

经度E:102°44′19.29″纬度N:23°15′26.2″

南至

经度E:102°44′18.44″纬度N:23°15′23.44″

北至

经度E:102°44′21.99″纬度N:23°15′29″

二、公示期:

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 7月 9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873-5642943,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

逾期无异议,将按规定给予发证。

特此公示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学科技术局

2021年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