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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依法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通报

来源: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7-08 00:00:0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之规定,现将逾期未申请延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许可文号

许可编号

效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人代表

元阳龙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元人社复【2017】6号

532528002017001

2017.11.02-2020.11.01

91532528MA6KW0EC8D

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交通小区一幢一单元102号

龙文应

红河捷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元人社复【2017】11号

532528002017003

2017.12.11-2020.12.10

91532528MA6MX1L98G

元阳县南沙镇驾驶机动车培训学校1楼商铺105号

高童门

红河州宇创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元人社复【2018】1号

532528002018004

2018.03.29-2021.03.28

91532528MA6MX4XE3Y

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12号

白莉

此通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上述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已被依法注销,不得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违法经营将依法查处。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联系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873-5643110

联系地址:红河州元阳县南沙镇学府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