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的要求,现对下列申请户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4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873-5642934,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逾期无异议,将按规定给予发证。
特此公示
申请人:元阳县呼山众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岳绍
水域位置:元阳县南沙镇呼山村委会团结村 养殖水面:6.975亩/用水量7750m3
使用期限:2022年2 月28 日止。
东至
| E102°48′20.99″ N23°15′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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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
| E102°48′17.03″ N23°15′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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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
| E102°48′18.25″ N23°15′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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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
| E102°48′19.66″ N23°1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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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