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的要求,现对下列申请户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4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873-5642934,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逾期无异议,将按规定给予发证。
特此公示
申请人:元阳县呼山众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岳绍
水域位置:元阳县南沙镇呼山村委会团结村
养殖水面:水域1:育苗中心池塘0.415公顷 /6.22亩
水域2:集装箱产业园区池塘2.014公顷 /30.21亩
使用期限:2031年 2月28 日止。
东至
| 水域1:E102°51′53.28″ N23°15′12.67″
水域2:E102°48′28.08″ N23°1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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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
水域1:E102°50′51.72″ N23°15′12.96″
水域2:E102°48′21.38″ N23°15′35.21″
| 南至
| 水域1:E102°48′20.41″ N23°15′8.46″
水域2:E102°48′24.59″ N23°15′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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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
| 水域1:E102°48′19.76″ N23°15′16.63″
水域2:E102°48′25.56″ N23°15′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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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