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
余锦鸿商业用房
二、建设单位
余锦鸿
三、建设地点
元阳县南沙滨河路西段北侧一幢
四、申报类别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主要申请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余锦鸿商业用房用地位于元阳县南沙滨河路西段北侧一幢,用地面积216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原有建筑面积1062.05平方米(已取得产权证),地上五层。拟加建一层,建筑面积245.98平方米,加建后总建筑面积为1308.03平方米,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20.95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块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为6,建筑密度89.22%,绿地率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示,此公示期限为7日(自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应至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自然资源局一楼城乡规划中心(常青路33号),咨询/反馈电话:0873-5644569
附件:总平面布置图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