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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民政局2025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来源:元阳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9-17 16:53:43 浏览次数:

2025年上级补助元阳县福利彩票公益金709.21万元(中央投入219.1万元,省级投入244.11万元,州级投入246万元),专项用于社会福利及社会公益事业。

元阳县民政局遵循福利彩票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及殡葬事业改革发展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经济困难人群等特殊困难群体受益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对2025年度元阳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资金219.1万元使用情况:红财社发〔2025〕14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18.5万元)、红财社发〔2025〕109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资金的通知(0.6万元)

(一)儿童福利类项目补助资金18.5万元(红财社发〔2025〕14号):资助孤儿助学项目18.5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助学,对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进行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二)社会公益类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红财社发〔2025〕14号):资助殡葬设施设备购置200万元,用于殡仪馆更新改造火化设备(含尾气处理设备),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三)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0.6万元(红财社发〔2025〕109号):资助元阳县老年幸福食堂建设项目0.6万元,用于添置更新新冠社区老年幸福食堂设施设备,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营养丰富的菜品,解决老人就餐问题项目。

二、省级资金244.11万元使用情况:红财社发〔2025〕82号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145万元)、红财社发〔2025〕125号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99.11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124.11万元

1.资助元阳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25万元(红财社发〔2025〕82号),用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加大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的扶持力度。

2.资助低保特困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项目9.11万元(红财社发〔2025〕125号),用于为低保特困老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

3.资助南沙镇学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90万元(红财社发〔2025〕125号),用于支持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元阳县南沙镇学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平方。

(二)社会公益类项目补助资金120万元

1.资助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2万元(红财社发〔2025〕82号),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

2.资助婚姻规范化试点项目3万元(红财社发〔2025〕82号),用于婚姻规范化试点项目补助,支持各地落实婚俗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创新开展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婚俗改革和婚姻家庭辅导等各项工作。

3.资助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15万元(红财社发〔2025〕82号),用于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补助:对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孵化建设,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重点关爱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

4资助骨灰堂建设补助项目100万元(红财社发〔2025〕82号),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设施建设,实施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

  1. 州级资金246万元使用情况:红财综发〔2025〕12号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157万元);红财综发〔2025〕29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89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239万元

    1.资助牛角寨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补助60万元(红财综发〔2025〕12号),用于建设牛角寨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场地。

    2.资助大坪乡十八塘村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20万元(红财综发〔2025〕12号),用于建设大坪乡十八塘村老年活动室,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场地。

    3.资助黄草岭乡哈马村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20万元(红财综发〔2025〕12号),用于建设黄草岭乡哈马村老年活动室,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场地。

    4.资助新街镇团结村委会上广坪老年活动室建设20万元(红财综发〔2025〕12号),用于建设新街镇团结村委会上广坪老年活动室,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场地。

    5.资助“一老一小”巡访探访关爱补助经费30万元(红财综发〔2025〕12号),用于为“一老一小”开展巡访探访关爱,不断提升“一老一小”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红财综发〔2025〕12号)。

    6.资助上新城乡新城村委会上新城村老年活动室修缮建设补助资金9万元(红财综发〔2025〕29号),用于修缮上新城乡新城村委会上新城村老年活动室,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场地。

    7.资助逢春岭乡尼枯补村委会尼枯补新寨老年活动室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红财综发〔2025〕29号),用于逢春岭乡尼枯补村委会尼枯补新寨村小组建设老年活动室,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场地。

    8.资助元阳县驻蒙自活动室规范化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红财综发〔2025〕29号),用于提质改造元阳县驻蒙自活动室,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场地。

    9.资助新街镇陈安村委会留会村老年活动室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红财综发〔2025〕29号),用于新街镇陈安村委会留会村建设老年活动室,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场地。

    10.资助黄草岭乡哈更村委会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红财综发〔2025〕29号),用于黄草岭乡哈更村委会建设老年活动室,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场地。

    (二)社会公益类项目补助资金7万元

    1.资助慈善事业项目补助经费6万元(红财综发〔2025〕12号),用于慈善组织项目补助。

    2.资助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1万元(红财综发〔2025〕12号),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元阳县民政局将进一步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定向使用、严格监督、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落实使用范围:扶老、助残、救孤、济困,项目及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社会福利机构倾斜。所有到位资金严格按照上报计划和下达程序,全数下拨至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求项目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设专户管理资金、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挪用、挤占、改变资金用途。做好各类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使用预算(结算),以确保项目顺利落实,让资金发挥社会效益。

    特此公示。


    元阳县民政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