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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促发展元阳县人民法院党建引领护绿水青山显司法担当

来源:元阳视界 发布日期:2024-11-07 15:50:55 浏览次数:


近年来,元阳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高质量党建引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期待新要求,以司法之力守护云南绿水青山。




突出党建引领,顶层部署“搭架子”

建立机构强力量。将党对法院工作的全面领导理念全面落实于环资审判工作,把环资审判工作纳入党建重点工作进行统筹谋划,调整充实环资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工作领导小组及审判执行工作专班,调整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选优配强党员干部纳入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形成“四合一”审判执行工作专班模式,基本实现涉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案件“集中归口、统一管辖”的审理模式。顶层设计抓制度。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经党组研究,先后制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哈尼梯田文化景观保护与开发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大抓哈尼梯田保护利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制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措施。同时制定《元阳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受案条件、审理程序、执行方式等内容,规范环境资源案件的审执工作。




坚持依法履职,提质增效“筑屏障”

落实绿色原则,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在一个个案件中体现环境司法的惩治、保护、预防、恢复功能。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26件,2件提起公益诉讼“双罚制”震慑犯罪。依法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高效审结涉耕地、林地、取水等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保障人民的环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助推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确权、发证、登记等各项工作,依法审查准予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依法处罚非法采矿等行政强制案件。推行“恢复型”司法,坚持“谁破坏谁修复”,支持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3年审结2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益案件,刑事处罚外,判决被告人补种红椿树并进行培育、管护和保护。2022年集中管辖环资案件以来,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实践以驻庭审判为主、巡回审判为辅的工作机制,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除通过线上调解案件外,其余案件均到当地法院进行巡回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维护环境资源诉权的司法成本。




深化党建协作,联动共治“谋深远”

建立上下联动共治机制,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2022年7月12日,加强与林草、自然资源、梯管委、观音山管护局等13家部门的联动协作,组织召开元阳县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牵头出台并积极请示汇报、推动以“两办”文件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推进元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联动机制,明确了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司法建议和法律监督机制等内容,多线筑起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会同元阳梯管委、观音山管护局等推行“司法保护+林长”“司法保护+河长”等“四+”哈尼梯田司法保护机制,定期参与研判水域、山林资源保护,参与梯田保护、河道整治、山林巡护等工作,切实做好司法延伸文章。建立左右协作司法机制,以集中管辖为契机,深入哈尼梯田、观音山、分水岭、阿姆山等自然保护区进行调研,与红河、绿春等法院共同签订《红河州南部地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协议》,并与元阳观音山、绿春分水岭、红河阿姆山等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共同商议并签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推动构建红河流域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实现司法协作、信息交换、业务交流、专家共享,凝聚重要红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




深化司法赋能,做靓品牌“添活力”

2022年7月初,红河州首个“共享法庭”在元阳县全福庄村合拉调解室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解决辖区及周边群众诉讼不方便等问题。整合多种解纷力量,延伸司法触角至基层,加大哈尼梯田司法保护力度。做优做靓“追青逐绿·阳光天平”环境资源审判品牌,注重多元治理,严格实施《红河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要求,建立元阳法院与新街镇、攀枝花乡、黄茅岭乡等哈尼梯田元阳遗产区涉及乡镇的协作联动机制,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现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一庭一品”扩容提质,“双语审判”“合拉”“和合”调解室、“一庭五点”调处模式等司法名片获得群众点赞。通过“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观音山管护局等深入哈尼梯田涉及村寨,以“双语普法”“以案释法”为载体,讲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故事,扩大绿色司法元阳共识,用司法手段促农业生产与环境承载能力的协调发展,为守护千年哈尼梯田农耕文明积极贡献法院力量,“追青逐绿·阳光天平”司法品牌内容不断丰富。持续加强对环境资源案件的调研总结,不断总结千年梯田孕育的“木刻分水法”等民间智慧蕴含的内在法理,凝练环境资源审判的独特规律,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元阳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