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元阳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整个管理实施办法由总则、监督管理职责、建筑垃圾堆放
、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利用、法律责任、附则构成。《元阳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具体内容如下:为加强元阳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适用于元阳县城区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转运调配、堆填、利用、处置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