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2013年以来所形成的扶贫资金形成项目资处置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起草了《元阳县帮扶项目资产核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616683397@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元阳县帮扶项目资产核销办法”字样。
(二)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24号,邮编:662499,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元阳县帮扶项目资产核销办法”字样。
(三)电话方式:请将意见电话告知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873-306738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元阳县帮扶项目资产核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元阳县帮扶项目资产核销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3.《元阳县帮扶项目资产核销办法(试行)》编制说明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