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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举行

来源:元阳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8-27 00:00:00 浏览次数:

9月29日下午,红河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蒙自召开。州委书记姚国华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丰富和发展“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新时代内涵,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开创新时代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奋力谱写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新篇章。

陆永耀代国家民委授予红河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屏边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荣誉牌匾。姚国华代表州委、州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祝贺,向全州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和长期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方面人士表示敬意。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再创佳绩。姚国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好我州《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推动工作由创建模式向示范模式转变,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征程上再谱红河新篇章。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定走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正确道路。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红河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要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着力推进红河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大会还观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专题片,并对全州5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00名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分别发言。县委书记李维,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喆,县政协主席彭凤玲等领导在我县分会场出席。

记者:申薇琦